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架构 编辑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部门除首长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外,由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所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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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处成立于1844年5月1日,是香港最早的一批现代警察机关之一,现隶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为编制最庞大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架构及香港纪律部队。2013年联合国毒品和犯罪办公室统计香港平均每100万人有4,500名警察,警民比例居全球第五名,次于俄罗斯、土耳其、意大利和葡萄牙。
香港警务处成立于1844年5月1日,是香港最早的一批现代警察机关之一,现隶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为编制最庞大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架构及香港纪律部队。2013年联合国毒品和犯罪办公室统计香港平均每100万人有4,500名警察,警民比例居全球第五名,次于俄罗斯、土耳其、意大利和葡萄牙。
香港警务处成立于1844年5月1日,是香港最早的一批现代警察机关之一,现隶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为编制最庞大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架构及香港纪律部队。2013年联合国毒品和犯罪办公室统计香港平均每100万人有4,500名警察,警民比例居全球第五名,次于俄罗斯、土耳其、意大利和葡萄牙。
香港警务处成立于1844年5月1日,是香港最早的一批现代警察机关之一,现隶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为编制最庞大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架构及香港纪律部队。2013年联合国毒品和犯罪办公室统计香港平均每100万人有4,500名警察,警民比例居全球第五名,次于俄罗斯、土耳其、意大利和葡萄牙。
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是香港回归后才出现的名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的所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架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架构,以及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架构首长的廉政公署、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和香港海关关长。任免职务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建议,还须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2002年开始实行之主要官员问责制只包括司长及局长,而作为香港公务员最高的常任秘书长香港政府虽然较部分部门首长为高,但不属主要官员。
香港政治委任制度是香港政治制度的一部分,是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架构,包括司长、各决策局局长、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及其政治助理的政治委任制度。其中司长及局长,如同其他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须由行政长官提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
香港警务处成立于1844年5月1日,是香港最早的一批现代警察机关之一,现隶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为编制最庞大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架构及香港纪律部队。2013年联合国毒品和犯罪办公室统计香港平均每100万人有4,500名警察,警民比例居全球第五名,次于俄罗斯、土耳其、意大利和葡萄牙。
郑健,太平绅士,香港香港公务员,现任葵青区民政事务专员。郑在1995年起加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任职政务主任职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多个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架构任职,并曾被派驻香港驻多伦多经济贸易办事处,更在2018年起出任葵青民政事务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