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关系人理论是一个组织管理和商业道德的理论,用于解决组织管理中的道德和价值问题。这一理论是1984年由R·爱德华·弗里曼在《Strategic Management: A Stakeholder Approach》一书中提出,他将利害关系人的概念与理论带入企业管理的领域内,首先他界定“利害关系人”是在一个组织中会影响组织目标或被组织影响的团体或个人,因此,他认为一位企业的管理者如果想要企业能永续的发展,那么这个企业的管理者必需制定一个能符合各种不同利害关系人的策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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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指的是对长期失踪者,其利害关系人可以采取的一种法律手段,以解决相关人物的民事法律状态。法院可以清理相关人物的财产以进行继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