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三法 编辑
劳动三法,系指中华民国法律之《工会法》、《团体协约法》及《劳资争议处理法》,为劳资关系运作上的重要法律。1992年11月12日,工人立法行动委员会劳工运动团体组成“三法一案行动委员会”发起“1112工人斗阵大游行”,当时的劳动三法是《劳动基准法》、《工会法》及《劳资争议处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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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台湾大学工会,于2012年12月19日召开成立大会、2013年4月1日经台北市政府核准成立,为台湾第一个以大学专任研究助理、约用人员、校内工读生为主要发起人,依《劳动三法》以大专院校为事业单位而成立的企业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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