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产到户 编辑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包产到户,是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初期于农村推行的一项政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中国大陆农村现行的一项基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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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干到户是一种集体统一管理下的分户经营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施行包产到户制的发展和延伸。所谓“包干到户”,按社员通俗的说法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 剩下全是自己的”。实行“包干到户”地区,生产队的组织形式仍然存在,但在生产队中,每个包干的农户是一个单独的生产单位。其具体做法是:生产队将土地和农具分给各个农户,由各农户单独组织生产。农户在保证完成公购粮和各种农产品交售任务, 保证上缴生产队的各项提留的条件下,剩余产品可以归自己所有。包干到户虽然是包产到户的发展和延伸,形式上也类似于抛弃集集体“分田单干”,但其与包产到户和个体经济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其对之后一段时间的农业生产也产生了非常复杂的影响。
三自一包是指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等人于1962年推出的农村经济政策,目的是解决大跃进时期发生的三年困难时期、恢复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存条件。“三自”指自留地、自由市场及自负盈亏;“一包”即包产到户。 期间,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邓子恢扮演重要角色。 然而毛泽东明确反对这项政策,认为这是要“解散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要搞垮社会主义制度”,以至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三自一包”成为刘少奇在“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