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等行政法院 编辑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是中华民国的二级法院之一,属于行政法院,台湾法界人士通常简称为中高行,以中华民国最高行政法院为上级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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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位于台湾台中市西南部,为台中市较早成立的行政区之一,与中区、东区、西区、北区、北屯区、西屯区及南屯区属于台中市的区域。南区内拥有国立中兴大学、中山医学大学与台中市立台中工业高级中等学校等教育机构,以及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文化部文化资产局与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等政府机关,型塑出文风鼎盛的生活圈。
大埔事件,是一起发生在中华民国台湾省苗栗县竹南镇大埔里居民反对政府县长刘政鸿征收与强制拆迁房屋的抗争事件。事件起源于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因应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用地已呈饱和状态,规划约157.09公顷用地作为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第四期扩建用地竹南基地,于2001年5月18日完成竹南基地细部计划。其中苗栗县政府为执行“新竹科学园区竹南基地暨周边地区特定区”都市计划,以区段征收方式,进行征收。2010年6月9日,苗栗县政府在占百分之九十八当地地主同意区段征收并完成抵价地申请后,进行整地工程,同时对于在区内尚未同意征收农户但已被县长刘政鸿强制征收的农地上,在即将收成的稻田中直接执行整地施作公共设施工程,破坏了征收范围的稻田,引发抗争,经媒体报导与批判,引发后续一连串公民团体的抗争与全国性的声援,要求修改法令。事后中华民国内政部和苗栗县政府依照时任行政院院长吴敦义指示,和自救会达成共识,划定专区配农地给自救会。2013年则因为都市计划变更致生计划道路上建筑的拆除事件。4户被拆迁户控告内政部区段征收违法,2014年1月3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审宣判,判决张药房、朱树、黄福记及柯成福4拆迁户之主张部分胜诉,其他驳回。2014年1月28日内政部决定不上诉。2018年6月11日,苗栗县政府核发建照,允许张药房原地重建。
大埔事件,是一起发生在中华民国台湾省苗栗县竹南镇大埔里居民反对政府县长刘政鸿征收与强制拆迁房屋的抗争事件。事件起源于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因应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用地已呈饱和状态,规划约157.09公顷用地作为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第四期扩建用地竹南基地,于2001年5月18日完成竹南基地细部计划。其中苗栗县政府为执行“新竹科学园区竹南基地暨周边地区特定区”都市计划,以区段征收方式,进行征收。2010年6月9日,苗栗县政府在占百分之九十八当地地主同意区段征收并完成抵价地申请后,进行整地工程,同时对于在区内尚未同意征收农户但已被县长刘政鸿强制征收的农地上,在即将收成的稻田中直接执行整地施作公共设施工程,破坏了征收范围的稻田,引发抗争,经媒体报导与批判,引发后续一连串公民团体的抗争与全国性的声援,要求修改法令。事后中华民国内政部和苗栗县政府依照时任行政院院长吴敦义指示,和自救会达成共识,划定专区配农地给自救会。2013年则因为都市计划变更致生计划道路上建筑的拆除事件。4户被拆迁户控告内政部区段征收违法,2014年1月3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审宣判,判决张药房、朱树、黄福记及柯成福4拆迁户之主张部分胜诉,其他驳回。2014年1月28日内政部决定不上诉。2018年6月11日,苗栗县政府核发建照,允许张药房原地重建。
台湾高等法院,简称高等法院、台高院、高本院或高院,院本部位于台湾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是中华民国的二级普通法院之一,组织上直属司法院,审级上则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台湾高等法院设有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4所分院。行政法院即个别设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三所高等行政法院。
南区位于台湾台中市西南部,为台中市较早成立的行政区之一,与中区、东区、西区、北区、北屯区、西屯区及南屯区属于台中市的区域。南区内拥有国立中兴大学、中山医学大学与台中市立台中工业高级中等学校等教育机构,以及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文化部文化资产局与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等政府机关,型塑出文风鼎盛的生活圈。
台湾高等法院,简称高等法院、台高院、高本院或高院,院本部位于台湾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是中华民国的二级普通法院之一,组织上直属司法院,审级上则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台湾高等法院设有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4所分院。行政法院即个别设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三所高等行政法院。
台湾高等法院,简称高等法院、台高院、高本院或高院,院本部位于台湾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是中华民国的二级普通法院之一,组织上直属司法院,审级上则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台湾高等法院设有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4所分院。行政法院即个别设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三所高等行政法院。
台湾高等法院,简称高等法院、台高院、高本院或高院,院本部位于台湾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是中华民国的二级普通法院之一,组织上直属司法院,审级上则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台湾高等法院设有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4所分院。行政法院即个别设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三所高等行政法院。
大埔事件,是一起发生在中华民国台湾省苗栗县竹南镇大埔里居民反对政府县长刘政鸿征收与强制拆迁房屋的抗争事件。事件起源于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因应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用地已呈饱和状态,规划约157.09公顷用地作为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第四期扩建用地竹南基地,于2001年5月18日完成竹南基地细部计划。其中苗栗县政府为执行“新竹科学园区竹南基地暨周边地区特定区”都市计划,以区段征收方式,进行征收。2010年6月9日,苗栗县政府在占百分之九十八当地地主同意区段征收并完成抵价地申请后,进行整地工程,同时对于在区内尚未同意征收农户但已被县长刘政鸿强制征收的农地上,在即将收成的稻田中直接执行整地施作公共设施工程,破坏了征收范围的稻田,引发抗争,经媒体报导与批判,引发后续一连串公民团体的抗争与全国性的声援,要求修改法令。事后中华民国内政部和苗栗县政府依照时任行政院院长吴敦义指示,和自救会达成共识,划定专区配农地给自救会。2013年则因为都市计划变更致生计划道路上建筑的拆除事件。4户被拆迁户控告内政部区段征收违法,2014年1月3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审宣判,判决张药房、朱树、黄福记及柯成福4拆迁户之主张部分胜诉,其他驳回。2014年1月28日内政部决定不上诉。2018年6月11日,苗栗县政府核发建照,允许张药房原地重建。
高等行政法院,是中华民国的二级法院,属于行政法院,目前已建置的高等行政法院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以中华民国最高行政法院为上级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