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教育令 编辑
《台湾教育令》通常指的是台湾日治时期台湾总督府为了台湾特殊环境所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命令。该命令主要发布过两次,分别为1919年发布的第一次《台湾教育令》、1922年发布的第二次《台湾教育令》。并依实际状况及相关法律改变,而有多次改正。前述第二次台湾教育令曾在1933、1935、1941、1943年多次修订,并没有“第三次”台湾教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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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人公学校为台湾日治时期1905年至1922年间,以中央或地方经费所开设的台湾原住民儿童义务教育学校,其前身是国语传习所。台湾总督府在1922年4月实施第二次《台湾教育令》后,蕃人公学校于是废止改制为“公学校”。1941年4月,因《国民学校令》实施,小学校、公学校、蕃人公学校一律改至为“国民学校”。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国民政府的小学亦称为国民学校,其于1945年接收台湾后,台湾的学校仍沿用的国民学校的名称。
日台共学制度为台湾总督府于1922年-1945年所实施的重要同化政策。该制度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于1922年颁布台湾教育令后实施。
台湾日治时期的隔离教育指的就是在教育上将在台日本人与台湾人隔离,有所谓的公学校与小学校。公学校是专门给台湾弟子就读的学校,而小学校则是专门给在台日本弟子就读学校。该制度因1941年台湾教育令的改正而正式的走入历史。
日台共学制度为台湾总督府于1922年-1945年所实施的重要同化政策。该制度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于1922年颁布台湾教育令后实施。
实业补习学校,为台湾日治时期教育度下的一类学校,自1922年的第二次《台湾教育令》颁布后陆续设置,属于简易型的实业学校,其设置弹性较大,可由州、厅地方经费设立,或由市、街、庄或市街庄组合设立。实业补习学校的入学资格较实业学校小,专收初等教育公学校、小学校毕业者;修业年限为2年,得延长1年,实业学校则需5年。其教育性质偏向职业教育,以训练技术性人员,可大致分为农业、工商业、及专收女性的家政类。由于较易入学,学费也较便宜,受到台湾社会欢迎。
实业学校为日本的旧制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日本在1872公布其学制,可分为农业学校、工业学校、商业学校、实业学校等类型,在1948年改制为职业高等学校。在台湾则是在台湾日治时期1919年1月公布《台湾教育令》后才陆续设立,招收初等教育毕业者,修业时间从三至五年不等,可分为商业、工业、农业等类别,在二战后转为职业学校或专科学校,其中商业与工业学校,皆为八大省商与八大省工,而部分学校在近年来改制为普通高中或升格为大学。
台湾文化协会是1921年在台湾日治时期成立的一个文化与政治团体,传递进步的理念与价值观。由于历经分裂,且日本警方强制解散,台湾文化协会于1931年瓦解。但短短十年期间,协会发挥了在文化上启蒙台湾,反抗台湾教育令的作用。协会同时向日本殖民政府争取台湾人民的自由和权益,对台湾之后的发展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其承接自台湾同化会、新民会。协会重要人物蔡培火提出了“台湾是台湾人的台湾”,蒋渭水更随后创立台湾民众党而更进一步主张政治经济和社会自由。
日台共学制度为台湾总督府于1922年-1945年所实施的重要同化政策。该制度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于1922年颁布台湾教育令后实施。
日台共学制度为台湾总督府于1922年-1945年所实施的重要同化政策。该制度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于1922年颁布台湾教育令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