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日治时期公共住宅为台湾日治时期在台湾各地由官方或社福团体经营管理的公共住宅,其类型大致可分为由台湾日治时期行政区划、台湾市制、台湾街庄制、台湾街庄制经营管理的“公营住宅”、提供穷人居住之“细民住宅”及大多由地方公共团体兴建的“共营住宅”等类型。随着城市发展,为了增加当地的住宅供给,并同时达到卫生改善的目的,台湾的各地方政府陆续兴建了租金较一般低廉的公共住宅,最早的公共住宅是于1907年为改善卫生和居住问题,由台湾妇人慈善会兴建于打狗的平和长屋,最早由官方经营的则是1912年由台北厅经营的州营住宅,之后各地方政府在基于经济保护和社会福利事业,逐渐兴建各种公共住宅。至终战前,全台由地方政府营运之出租公共住宅已逾两千户,其大多设置在人口较密集的市街,台北市约有八百户、高雄市约有四百户、新竹市约三百户、基隆市约有两百户。以下列出台湾各地日治时期的公共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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