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戒严令 编辑
《台湾省戒严令》,全称为《台湾省政府、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布告戒字第一号》,是由时任中华民国台湾省政府主席台湾警备总司令陈诚于1949年5月19日颁布的戒严,宣告自同年5月20日零时起在台湾省全境实施戒严,至1987年由时任中华民国总统中国国民党主席蒋经国宣布7月15日解除该戒严令为止,共持续38年56天。其实行时间仅次于叙利亚所颁布的戒严令,是世界第二长的戒严令。
7
图片 0 图片
评论 0 评论
匿名用户 · [[ show_time(comment.timestamp) ]]
[[ nltobr(comment.content) ]]
相关
民主进步党,简称民进党,是中华民国主要政党之一,也是目前中华民国之执政党及立法院第一大党。成立于1986年9月28日,由党外运动各团体于《台湾省戒严令》与党禁解除前整合而成。2000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后首度执政,实现台湾历史及中华民国历史上首次政党轮替;2016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后再度执政,并首度达成同时掌握行政权及立法权的“完全执政”。现任民主进步党主席由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兼任、秘书长为林锡耀,总部则位于台北市中正区。以该党为首的泛绿阵营,与以中国国民党为首的泛蓝阵营并列为台湾两党制。
党外运动,一般指中华民国在1986年民主进步党成立之前,由非中国国民党人士以类似政党形式进行之台湾民主运动。因当时一党专政的国民党政府实施台湾省戒严令和威权统治,剥夺及打压人民集会自由与结社自由,禁止组织政党。反对派及独立人士在尚未成立政党前,以党外为名推动台湾民主运动。当时的党外运动领袖主要是反对国民党的政见不同人士,里面统独立场皆有。
中华民国政党列表包含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与台湾战后时期两个阶段的中华民国政党分布。现存政党除少数于海外成立运作,大多数皆位于台湾地区。戒严期间除执政的中国国民党外,仅有中国民主社会党与中国青年党两个不具备执政能力的政党合法存在;直到1987年7月15日台湾省戒严令解除,并于1989年正式解除党禁后,政党始可合法登记。
集会游行法》是一部现行中华民国法律,前身是在台湾省戒严令解除后于1988年1月20日制定公布的《动员戡乱时期集会游行法》,在动员戡乱时期结束后于1992年7月14日立法院修正更名、1992年7月27日总统令公布。第一条说明此法的立法目的:“保障人民集会、游行之自由,维持社会秩序”。
台湾本土化运动是指台湾强调本土化的历史、地理、文化、及台湾主体性的一种社会运动,以发扬台湾文化、以及文化层面的去殖民化为主要宗旨。台湾的本土化运动并没有一个特定的发展期间,在不同时代背景之下有着不同层面的意涵,但自从1980年代末期台湾省戒严令以来的一连串发展尤为明显,直到今日仍在进行中。该运动的影响层面扩及台湾的文化发展、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等多方面的变迁,官方或民间自行发起的各种活动都促成此种变化快速的推广,然而同时也出现不同程度的反对意见。反对者指称该运动事实上是一种“去中国化”,认为其目的是想促使以近代中国移民为社会主体的台湾,从基本的文化社会根源脱离中国大陆的影响,并常将其与台湾独立运动相提并论;但支持者声称在事实上,台湾本土化运动是将汉文化视为台湾文化的一部分,并非全盘去除。然而,对于中国大陆与台湾的历史联系以及历代中国政权对台湾的统治,大都被视为“殖民政权”,需要去殖民化;与政治上力图建立独立于中国的史观。对于其他文化领域,为除去与台湾文化较紧密的部分汉文化,皆是欲反对和重新主张的对象。
1984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为中华民国第七届中华民国总统选举,选举方式为国民大会代表参与投票的间接选举。选举地点在台北市阳明山中山楼,时间则为1984年3月21日。而该任中华民国副总统选举则于隔日的3月22日举行。选举结果由时任总统蒋经国连任第七届总统,时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李登辉则当选副总统。此次是台湾省戒严令最后一次、也是迄今最近一次有蒋中正家族成员参加的总统选举。
台湾白色恐怖时期,是指从1949年5月20日始至1992年5月18日为止,由中国国民党主政之中华民国政府借由公权力迫害持不同政见者,塑造对己有利之恐怖政治氛围之时期。台湾省政府主席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陈诚上将颁布《台湾省戒严令》,宣告自1949年5月20日起在台湾省全境实施戒严。同年5月24日经由中华民国立法院三读通过《惩治叛乱条例》,为针对中国共产党叛乱的特殊状况而实施,实际上,透过此“特别刑法”造成许多冤假错案,肃清、巩固威权主义的领导中心,对于批评或反对政府者、持不同政见者进行政治迫害,莫须有意图颠覆政权之罪名,将刑罚范围过分扩张。台湾警备总司令部等情治单位,借由特别刑法充当政府整肃异己的工具,罔顾基本人权、民主、自由等、无孔不入地监控人民,对言行可疑人士或持不同政见者炮制假案、扣上共匪的帽子,在全国各地滥捕、滥杀、刑求殴打及没收财产,造成大量冤死、冤狱、伤残,人民的生命、财产、健康以及心灵上遭受严重损害。
台湾战后时期死刑犯列表列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华民国政府实质统治之台湾地区境内经中华民国最高法院判决中华民国死刑制度定谳或经军事法院判决处死刑者;至于民国77年前则仅列部分。另外,民国38年至民国76年间的台湾白色恐怖时期,因实施台湾省戒严令,有不少被执行死刑者系涉嫌叛乱之政治犯,未列其中。2006-2009年、2017年、2019年、2021年全年并未执行死刑。无特别标示皆为男性。
台湾媒体乱象主要指台湾于1980年代台湾省戒严令后,由于商业媒体利用暴力、血腥、煽情、炒作与捏造新闻等违反媒体伦理的手段,增加收视率或报刊发行量之现象。该乱象亦促使部分人士,成立媒体批评团体并对媒体进行监督和批判。如1999年成立之台湾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2000年八掌溪事件后成立之“与媒体对抗”运动及2002年成立之新闻公害防治基金会等。媒体批评团体有些偏向要求媒体内容净化、有些侧重人民媒体素养之提升、有些则偏向批判商业化之媒体环境并要求健全公共媒体空间
台湾白色恐怖时期,是指从1949年5月20日始至1992年5月18日为止,由中国国民党主政之中华民国政府借由公权力迫害持不同政见者,塑造对己有利之恐怖政治氛围之时期。台湾省政府主席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陈诚上将颁布《台湾省戒严令》,宣告自1949年5月20日起在台湾省全境实施戒严。同年5月24日经由中华民国立法院三读通过《惩治叛乱条例》,为针对中国共产党叛乱的特殊状况而实施,实际上,透过此“特别刑法”造成许多冤假错案,肃清、巩固威权主义的领导中心,对于批评或反对政府者、持不同政见者进行政治迫害,莫须有意图颠覆政权之罪名,将刑罚范围过分扩张。台湾警备总司令部等情治单位,借由特别刑法充当政府整肃异己的工具,罔顾基本人权、民主、自由等、无孔不入地监控人民,对言行可疑人士或持不同政见者炮制假案、扣上共匪的帽子,在全国各地滥捕、滥杀、刑求殴打及没收财产,造成大量冤死、冤狱、伤残,人民的生命、财产、健康以及心灵上遭受严重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