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 编辑
台湾高等检察署是中华民国两个二级检察机关之一,负责指挥督导台湾省直辖市的地方检察署,同时也受最高检察署指挥督导,办理辖区提起上诉刑事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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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是中华民国最高检察署曾经的特设单位,该机构在形式上参照大韩民国大检察厅中央搜查部设立,职能上则旨在仿效美国特别检查官制度。特侦组是在陈水扁总统任内,于2007年4月2日成立,专责侦办中华民国总统、中华民国副总统及五权宪法、立法委员等中央政府高层官员贪污或重大经济舞弊案。其前身为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于2000年7月1日成立的“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特侦组改制成立后,其办公室先设于台北市馆前路的三井物产株式会社旧厦之内,后于2009年10月迁至中华民国国防部文化营区。2016年11月18日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删除《法院组织法》第63条之1,2017年1月1日将特侦组正式废除。废除后的新增配套措施,包括各地方检察署可经由台湾高等检察署或检察总长指定,跨出辖区侦办。
陈可缃命案发生于台湾台北市南港区万象大楼地下室,时年24岁的陈可缃于2017年3月1日遭奸杀。由于事件伊始,凶手“程宇”谎称,是陈女的闺中密友梁思惠与自己合谋诱出并杀害陈女,故又称为闺密诱杀案或闺蜜诱杀案。程宇与梁女在台中被捕,由于有串供、逃亡之虞,两人皆被收押。2017年3月6日14时,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综合各项事证,认为是程宇刻意误导检方办案,诬陷梁女,梁女涉案程度大为降低,将梁女释放,但谕令限制出境、限制出海和限制住居。目前检方认为梁女并无涉案,予以不起诉处分。陈女双亲对梁女不起诉不服,提出三大质疑,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调查仍认为梁女未涉案,驳回再议,全案确定。梁思惠于收到不起诉处分确定后,随即委任律师廖智伟向士林地检署提起刑事补偿声请,于同年12月6日获新台币两万元刑事补偿。
国务机要费案,是发生在2006年台湾的一宗中华民国政府弊案,案件涉及时任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中华民国第一配偶列表吴淑珍与前中华民国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等人。这宗与中华民国总统国务机要费预算支出相关的非告诉乃论之罪案件,于分案后由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检察官陈瑞仁侦办。由于事涉国家元首,各国媒体均曾报导。
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是中华民国最高检察署曾经的特设单位,该机构在形式上参照大韩民国大检察厅中央搜查部设立,职能上则旨在仿效美国特别检查官制度。特侦组是在陈水扁总统任内,于2007年4月2日成立,专责侦办中华民国总统、中华民国副总统及五权宪法、立法委员等中央政府高层官员贪污或重大经济舞弊案。其前身为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于2000年7月1日成立的“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特侦组改制成立后,其办公室先设于台北市馆前路的三井物产株式会社旧厦之内,后于2009年10月迁至中华民国国防部文化营区。2016年11月18日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删除《法院组织法》第63条之1,2017年1月1日将特侦组正式废除。废除后的新增配套措施,包括各地方检察署可经由台湾高等检察署或检察总长指定,跨出辖区侦办。
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是中华民国最高检察署曾经的特设单位,该机构在形式上参照大韩民国大检察厅中央搜查部设立,职能上则旨在仿效美国特别检查官制度。特侦组是在陈水扁总统任内,于2007年4月2日成立,专责侦办中华民国总统、中华民国副总统及五权宪法、立法委员等中央政府高层官员贪污或重大经济舞弊案。其前身为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于2000年7月1日成立的“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特侦组改制成立后,其办公室先设于台北市馆前路的三井物产株式会社旧厦之内,后于2009年10月迁至中华民国国防部文化营区。2016年11月18日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删除《法院组织法》第63条之1,2017年1月1日将特侦组正式废除。废除后的新增配套措施,包括各地方检察署可经由台湾高等检察署或检察总长指定,跨出辖区侦办。
国务机要费案,是发生在2006年台湾的一宗中华民国政府弊案,案件涉及时任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中华民国第一配偶列表吴淑珍与前中华民国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等人。这宗与中华民国总统国务机要费预算支出相关的非告诉乃论之罪案件,于分案后由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检察官陈瑞仁侦办。由于事涉国家元首,各国媒体均曾报导。
陈可缃命案发生于台湾台北市南港区万象大楼地下室,时年24岁的陈可缃于2017年3月1日遭奸杀。由于事件伊始,凶手“程宇”谎称,是陈女的闺中密友梁思惠与自己合谋诱出并杀害陈女,故又称为闺密诱杀案或闺蜜诱杀案。程宇与梁女在台中被捕,由于有串供、逃亡之虞,两人皆被收押。2017年3月6日14时,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综合各项事证,认为是程宇刻意误导检方办案,诬陷梁女,梁女涉案程度大为降低,将梁女释放,但谕令限制出境、限制出海和限制住居。目前检方认为梁女并无涉案,予以不起诉处分。陈女双亲对梁女不起诉不服,提出三大质疑,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调查仍认为梁女未涉案,驳回再议,全案确定。梁思惠于收到不起诉处分确定后,随即委任律师廖智伟向士林地检署提起刑事补偿声请,于同年12月6日获新台币两万元刑事补偿。
国务机要费案,是发生在2006年台湾的一宗中华民国政府弊案,案件涉及时任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中华民国第一配偶列表吴淑珍与前中华民国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等人。这宗与中华民国总统国务机要费预算支出相关的非告诉乃论之罪案件,于分案后由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检察官陈瑞仁侦办。由于事涉国家元首,各国媒体均曾报导。
国务机要费案,是发生在2006年台湾的一宗中华民国政府弊案,案件涉及时任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中华民国第一配偶列表吴淑珍与前中华民国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等人。这宗与中华民国总统国务机要费预算支出相关的非告诉乃论之罪案件,于分案后由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检察官陈瑞仁侦办。由于事涉国家元首,各国媒体均曾报导。
国务机要费案,是发生在2006年台湾的一宗中华民国政府弊案,案件涉及时任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中华民国第一配偶列表吴淑珍与前中华民国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等人。这宗与中华民国总统国务机要费预算支出相关的非告诉乃论之罪案件,于分案后由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检察官陈瑞仁侦办。由于事涉国家元首,各国媒体均曾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