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 (中华民国) 编辑
直辖市是中华民国中华民国行政区划,由行政院直辖;根据《https://zh.wikisource.org/wiki/地方制度法|s:地方制度法》的规定,在人口聚居达125万人以上,且在政治、经济、文化及都会区域发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区置之。目前共设有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6个,俗称“六都”。
2
相关
第8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于2012年1月14日举行,与2012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共同构成2012年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及立法委员选举。该届选举为中华民国立法院采用单一选区两票制之后的第二次选举。,同时也是四个新直辖市2010年中华民国县市改制直辖市后的首次立法院全面改选。
1994年中华民国省市长暨省市议员选举,是中华民国台湾省之台湾省政府主席及台湾省咨议会与两个直辖市之市长及议员的直接选举,于1994年12月3日进行投票。此次选举包括首次进行的台湾省政府主席直选与升格为直辖市后首次进行的台北市市长及高雄市市长选举,是历来第一次全台的中华民国行政区划同时普选,因而意义重大,但在省市长选举及省市议员选举方面皆没有牵涉到已被冻省的福建省。
现任中华民国一、二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列出现任中华民国台湾地区中华民国行政区划的行政首长以及2个省政府的主席。名义上,直辖市和省为该国的地方一级行政区,县和市为地方二级行政区。但中华民国于1998年实行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并于2018年将两个省政府的办公地点废除,只依《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保留两个“省政府”和“省政府主席”的名义,两位主席已悬空。现行《地方制度法》规定省政府为行政院派出机关而非地方自治团体,直辖市、县和市则属地方自治团体。
中华民国全国运动会是中华民国国内规模与等级最大的综合运动会,始办于晚清朝宣统二年。1949年以前因为局势动荡,间隔不规则的举办,到1948年共举办了第七届。在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实际举办六届。现在于台湾地区举办的中华民国全国运动会,则是由台湾省运动会和台湾区运动会改制而来,参赛代表团以直辖市、县、市为单位。
区是中华民国的行政区划类型之一,为直辖市及市下辖的行政区。其层级与县下辖的乡、镇及县辖市相同,但并不具地方自治团体身份,但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例外,后者于2014年12月25日改制为地方自治团体、具有公法人地位。
乡镇市区是对中华民国自由地区的直辖市、县、市所管辖的下级行政区之总称,为中华民国的基层政权单位,包括直辖市、市的区,以及县所管辖的乡、镇、县辖市。
高雄市是中华民国于1979年至2010年间设置的直辖市。1979年7月1日,原为台湾省市的高雄市将高雄县小港区并入,同时升格为直辖市。其后至2010年12月25日与高雄县2010年中华民国县市改制直辖市成为新的高雄市,旧高雄市的法人地位则被取代。
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是指中华民国的县改制为直辖市后,原本管辖的山地乡随之改制而成的自治行政区划团体,与自治区类似。由于直辖市之下的区依法并未拥有地方自治权,为解决山地乡改制为区后,丧失原有部落自治与地方自治权力的问题,透过修正《https://zh.wikisource.org/wiki/地方制度法|s:地方制度法》,特别将改制为直辖市后,山地乡改制而成的区定为“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且准用同法之乡、镇、县辖市相关规定,使其得以拥有地方自治权限,确实保障台湾原住民族参政权。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区长及区民代表为民选。
2010年中华民国直辖市市长选举是2010年中华民国直辖市公职人员选举的一部分,于2010年11月27日举行,由目前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五个原有或新成立的直辖市选出新一届的市长及市议员。其中除台北市维持其原有规模外,新北市、台中市及台南市分别由原台湾省辖之台北县改制、台中县、台中市合并改制及台南县、台南市合并改制,而高雄市则由原直辖市高雄市及台湾省辖之高雄县合并改制。
2014年中华民国地方公职人员选举,俗称103年中华民国九合一选举,公告于2014年11月29日举行。本届选举由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之直辖市选出新一届的中华民国历任直辖市长得票率、直辖市议员及里长,另加首届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长及乡镇市区民代表。并由台湾省及福建省中,选出新一届的现任中华民国一、二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县市议员、乡镇市、乡镇市区民代表及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