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黑金政治 编辑
黑金政治,简称黑金,是台湾对于一种特殊政治现象的称呼。黑金代表政治人物利用黑帮贿选金牛等威胁利诱手段控制地方政治势力,进一步取得民意代表中华民国政府官员的位置。黑金出身的政治人物,通常在从政过程中,经常又会以贪污等方式来补回在选举时使用的资金或回馈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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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太吉,台湾罪犯、政治人物,屏东县潮州镇人,国民中学时未再升学,加入帮派,1984年因“一清专案”入狱,后加入中国国民党籍,并以贿选当上了议员、副议长、议长。郑太吉犯罪甚多,最后无法无天,狂言道:“过高屏溪,杀人无罪”,人称“屏东皇帝”、“地下县长”,1994年郑太吉因赌场利益与口角争执等问题,竟率领数人以“行刑队枪决”方式杀死钟源峰,但因控制议会与媒体,横行无阻,直到立法委员蔡式渊揭露,总统李登辉震怒,因而锒铛入狱,经最高法院判处死刑确定,2000年8月2日奉法务部部长陈定南签准,于高雄看守所附设刑场被执行枪毙,为台湾第一位因重大刑案伏法的地方议长,可说是台湾黑金政治的标志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