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凤翔,号岐山,男,中华民国政治人物,直隶省赤城县人,曾任制宪国民大会代表、第一届监察委员、司法行政部部长、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国民党秘书长、中国电视公司首任董事长。
安徽省高等法院,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二级法院之一,属于普通法院,行政组织上直属司法行政部之监督;审级上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
山东省高等法院,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二级法院之一,属于普通法院,行政组织上直属司法行政部之监督;审级上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
广东省高等法院,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二级法院之一,属于普通法院,行政组织上直属司法行政部之监督;审级上以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
广西省高等法院,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二级法院之一,属于普通法院,行政组织上直属司法行政部之监督;审级上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民国38年为止,共计21年。
河南高等法院,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二级法院之一,属于普通法院,行政组织上直属司法行政部之监督;审级上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
安徽省高等法院,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二级法院之一,属于普通法院,行政组织上直属司法行政部之监督;审级上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
山东省高等法院,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二级法院之一,属于普通法院,行政组织上直属司法行政部之监督;审级上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
广东省高等法院,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二级法院之一,属于普通法院,行政组织上直属司法行政部之监督;审级上以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
海南高等法院,是中华民国时期海南岛的省级法院审判机构之一,属于普通法院,行政组织上直属司法行政部之监督;审级上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为上级审法院。前身是广东高等法院琼山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