嗣德帝 编辑
嗣德帝,即阮翼宗,名阮福时。越南阮朝第4任皇帝,1847年—1883年在位。年号嗣德
1
相关
阮文祥,越南阮朝官员,他在嗣德帝死后担任辅政大臣,在1883年至1884年期间曾先后废立了三位皇帝:育德帝、协和帝和建福帝。他也是1885年反法勤王运动的领袖之一。
范氏姮,又名范氏嫦和范氏浩,德国公范登兴之女,阮朝绍治帝的皇后,嗣德帝生母。
《皇越律例》,越南阮朝时期采行的法典,由阮福映于1815年编成及颁行。又有《皇朝律例》、《国朝律例》、《嘉隆法典》、《嘉隆律书》等名称。该律由嘉隆帝亲自“裁正”,并由官员阮文诚等,从越南历代刑书的基础上,参考后黎朝《洪德法典》,以及仿效中国法律而成。全部内容共有22卷,398条,当中有“名例”45条、“吏律”27条、“户律”66条、“礼律”26条、“兵律”58条、“刑律”166条、“工律”10条。后来在明命帝、绍治帝、嗣德帝在位期间加以增补。律例中提到其立法原意是要整顿西山朝动乱以来“纲沦法斁”的越南社会,“使知禁防”,当中亦包含若干残酷的刑法。后世史家认为《皇越律例》详尽而便于阮朝统治,亦有认为是“保卫皇帝的绝对威信”。
《皇越律例》,越南阮朝时期采行的法典,由阮福映于1815年编成及颁行。又有《皇朝律例》、《国朝律例》、《嘉隆法典》、《嘉隆律书》等名称。该律由嘉隆帝亲自“裁正”,并由官员阮文诚等,从越南历代刑书的基础上,参考后黎朝《洪德法典》,以及仿效中国法律而成。全部内容共有22卷,398条,当中有“名例”45条、“吏律”27条、“户律”66条、“礼律”26条、“兵律”58条、“刑律”166条、“工律”10条。后来在明命帝、绍治帝、嗣德帝在位期间加以增补。律例中提到其立法原意是要整顿西山朝动乱以来“纲沦法斁”的越南社会,“使知禁防”,当中亦包含若干残酷的刑法。后世史家认为《皇越律例》详尽而便于阮朝统治,亦有认为是“保卫皇帝的绝对威信”。
尊室说,字博英,越南阮朝的一位政治人物。曾经在嗣德帝死后与阮文祥同时执掌朝政,并且于1885年发起勤王运动。

武文任,阮朝时因避嗣德帝讳,作武文壬,越南西山朝时期将领。为阮岳的女婿。
武文解,越南阮朝官员,嗣德帝辅政大臣。

武文任,阮朝时因避嗣德帝讳,作武文壬,越南西山朝时期将领。为阮岳的女婿。
嗣德圣制字学解义歌》,越南阮朝嗣德帝所编的一部汉文越南语字典。本书名为“字学解义歌”,是特别采用了“六八体演歌”的安排,在文中列出汉字及喃字,并解释字义。嗣德帝死后,本书的体裁复经由阮朝国史馆修书所的黄有秤、吴惠达等人的复检及整理,然后才刻印出版。学者陈荆和认为,嗣德帝编写此书,用意是要作成一部官方的汉越字典来作教学基准,以及促进汉学在越南民间之流传,使学问得以民众化。
范氏姮,又名范氏嫦和范氏浩,德国公范登兴之女,阮朝绍治帝的皇后,嗣德帝生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