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又称素数,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该数自身外,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大于1的自然数若不是质数,则称之为合数。例如,5是个质数,因为其正因数只有1与5。7是个质数,因为其正因数只有1与7。而4则是个合数,因为除了1与4外,2也是其正因数。6也是个合数,因为除了1与6外,2与3也是其正因数。算术基本定理确立了质数于数论里的核心地位:任何大于1的整数均可被表示成一串唯一质数之乘积。为了确保该定理的唯一性,1被定义为不是质数,因为在因式分解中可以有任意多个1。
立方和是数学公式的一种,它属于因式分解、乘法公式及恒等式,被普遍使用。立方和是指一个立方数,加上另一个立方数,即是它们的总和。公式如下:
和立方是数学公式的一种,它属于因式分解、乘法公式及恒等式,被普遍使用。和立方是指一个数项,加上另一个数项后,总和的立方:
差立方是数学公式的一种,它属于因式分解、乘法公式及恒等式,被普遍使用。差立方是指一个数项,减去另一个数项后,得出来的差的立方:
质数,又称素数,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该数自身外,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大于1的自然数若不是质数,则称之为合数。例如,5是个质数,因为其正因数只有1与5。7是个质数,因为其正因数只有1与7。而4则是个合数,因为除了1与4外,2也是其正因数。6也是个合数,因为除了1与6外,2与3也是其正因数。算术基本定理确立了质数于数论里的核心地位:任何大于1的整数均可被表示成一串唯一质数之乘积。为了确保该定理的唯一性,1被定义为不是质数,因为在因式分解中可以有任意多个1。
和四次方是数学公式的一种,它属于因式分解、乘法公式及恒等式,被普遍使用。和四次方是指一个数项,加上另一个数项后,得出来的总和的四次方,得来的公式是:
和平方是数学公式的一种,它属于乘法公式及因式分解,现时经常使用。和平方是指两个数目的总和的平方,公式是:
平方差公式是数学公式的一种,它属于乘法公式、因式分解及恒等式,目前被普遍使用。平方差指一个平方数或正方形,减去另一个平方数或正方形得来的乘法公式:
立方和差是一条与因式分解相关的恒等式及乘法公式,公式如下:
9,223,372,036,854,775,807相当于
2
63
−
1
{\displaystyle 2^{63}-1}
,尽管可以写成
2
n
−
1
{\displaystyle 2^{n}-1}
的形式,但这个数字并不是梅森质数,它可按如下方式做因式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