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 编辑
民族语言或称国家语言,又译为国语与族语,通常是指在事实上或在法律上,能代表一个地区人民的语言。在民族国家,此民族语言通常亦是官方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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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又称作日本语,属日本-琉球语系,是主要由日本列岛大和民族使用的语言。日本并未以法律明确规定日语为官方语言,但各种法令都规定需使用日语,在学校教育中作为国家语言教授的也是日语。日语是日本公用语言,是日本De facto的官方语言,类似于美国英语事实上的国语地位。
斯瓦希里语,属于班图语族,是非洲语言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之一,与阿拉伯语及豪萨语并列非洲三大语言。斯瓦希里语是坦桑尼亚、肯尼亚、乌干达的官方语言,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国家语言之一,斯瓦希里语的方言科摩罗语是科摩罗的官方语言之一。在赞比亚、马拉维、布隆迪、卢旺达、莫桑比克等东非和中非的国家,斯瓦希里语被作为交际语言使用。在1728年后斯瓦希里语是以阿拉伯字母来拼写,之后到19世纪受到欧洲殖民者的影响改以拉丁字母来拼音。而斯瓦希里语也吸收了大量阿拉伯语外来语,语言的名称“斯瓦希里”来自阿拉伯文سواحيل,为“濒海地区”之意。
日语,又称作日本语,属日本-琉球语系,是主要由日本列岛大和民族使用的语言。日本并未以法律明确规定日语为官方语言,但各种法令都规定需使用日语,在学校教育中作为国家语言教授的也是日语。日语是日本公用语言,是日本De facto的官方语言,类似于美国英语事实上的国语地位。
中华民国国语可分为广义及狭义。对外语来说,国内各民族的一切语言和文字,可统称广义的国家语言;在国内,相对方言而言,指以“北平现代音系”为标准音的标准国语,为狭义的国语,属于现代标准汉语的变体之一,De facto是中华民国实际管辖领土的官方语言,为现今台湾的通用语。
乌尔都语是属于印欧语系印度-伊朗语族的印度-雅利安语支。从使用人数来看,乌尔都语大约排名世界第20名,是巴基斯坦的国家语言,也是印度的24种规定语言之一。如果从宏观角度来看,乌尔都语可看成是印度斯坦语的一部分,所有印度斯坦语言构成世界上第四大的语言。在1200年到1800年,南亚在德里苏丹国和莫卧儿帝国的统治下,乌尔都语受到波斯语、突厥语、库尔德语和阿拉伯语的影响。
菲律宾语是菲律宾的国家语言,自1987年修订之《菲律宾宪法》规定为国家语言。事实上,菲律宾语是标准化的他加禄语,马可斯倒台后在阿基诺夫人推动之下成为菲律宾的国语。
中华民国是位于东亚的民主共和制国家,曾在国际上广泛代表“中国”,现因实际控制领土范围和相关政治状况而被国际社会通称为“台湾”。目前中华民国政府实际统治范围为台湾、澎湖群岛、福建省沿海的金门列岛、乌坵列屿及马祖列岛与南海诸岛的东沙群岛、太平岛和中洲礁,总计36,197平方公里。首都为台北市,以人口和经济总量计的最大城市为新北市,以辖区面积计的最大城市为高雄市。中华民国政府实辖区总人口约2,345万,其中以汉族为最大族群,占比达96.45%,其中又以闽南裔台湾人为主,而台湾原住民族占比则为2.45%。国家语言为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语言及台湾手语,通用中华民国国语、台湾南岛语、闽南语、台湾客家语、闽东语与莆仙语等,书写使用台湾汉字;而据中华民国行政院公布的2020年人口及住宅普查结果,现时台澎金马66.3%的民众在跟他人沟通时,主要使用语言是中华民国国语;而闽南语占31.7%,台湾客家语占1.5%,其他语言则都低于1%。
中华民国国语可分为广义及狭义。对外语来说,国内各民族的一切语言和文字,可统称广义的国家语言;在国内,相对方言而言,指以“北平现代音系”为标准音的标准国语,为狭义的国语,属于现代标准汉语的变体之一,De facto是中华民国实际管辖领土的官方语言,为现今台湾的通用语。
国家语言推广署,前称国家语言管理局是一个于1979年成立的自主权行政法规制度机构,以支持巴基斯坦国家语言乌尔都语的改良和推广;现已改为附属部门性质。此机构原本的目的是在使用乌尔都语方面为巴基斯坦国家政府和省政府和部门建立联系,不过后来它的范围扩展至乌尔都语的标准化,以及诸如正写法和辞书学等语言学范畴。机构也同时提供把乌尔都语应用于日常生活的各种范畴的建议;正因为此,大量的法律和科学出版文件都由英文和其他语言翻译至乌尔都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