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本之争,又称争国本。是明神宗册立储君的争议,由于中国古代有“太子者,国之根本”之说,所以被称为国本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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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是明神宗朱翊钧的年号,明朝使用此年号共48年,为明朝所使用时间最长的年号。万历前期,张居正主导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对外军事也接连获胜,朝廷呈现中兴气象,史称万历中兴。后由于国本之争,神宗受权臣阻止不能立爱子为储君,一怒之下三十年不上朝,史称万历怠政,此时期也因为神宗容许朝廷官员群党的对立,而出现了东林党争,并利用明末三案互相斗争,最终导致明朝灭亡。
第二次妖书案,此案是明朝万历年间的历史案件,是妖书案的一部分,由于国本之争引起的东林党争事件。
楚宗之乱,是明神宗万历年间的四次政治案件,是一场由于国本之争引起的一连串东林党争事件,即两次妖书案,两次楚藩案,又称二书二楚。
明末三案,是中国明朝末期宫廷中发生的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的总称。这三起事件引发了满朝士大夫互相侵轧,故有“三大案”之称。事实上早在三大案之前,明神宗万历年间还有楚宗之乱四案,即两次妖书案,两次楚藩案,这些案件表面上的问题都是所谓的“国本之争”,但实际上是激烈的东林党争,直到南明灭亡为止。
妖书案,发生于明朝万历廿六年至卅一年,是一场由于国本之争引起的一连串东林党争事件,细节可分为“第一次妖书案”、“第二次妖书案”。另外还有两次的楚藩案,亦是妖书案的延续,故称“楚宗之乱”。
梃击案,明末三案之一,亦是国本之争的插曲。万历四十三年,有一男子张差欲以梃刺杀皇太子明光宗,最终失败,朱常洛亦巩固太子地位。
朱爵,字仲修,北直隶大名府开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万历丙戌进士,官吏科给事中,因国本之争贬秩。
吴之佳,字公美,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刑科都给事中,因国本之争撤职。
第一次妖书案,此案是明朝万历年间的历史案件,是妖书案的一部分,由于国本之争引起的东林党争事件。
吕坤,字叔简,号抱独居士、心吾、新吾,河南宁陵县人,明朝官员、思想家,写有《呻吟语》,因被卷入国本之争,“第一次妖书案”中,有心人说吕在阿谀郑贵妃,吕坤怒而辞官返乡,官至刑部侍郎。天启初年,追赠刑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