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改新 编辑
大化改新是公元645年时日本的一连串社会政治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废除当时豪族专政的制度,并效法中国唐朝体成立中央集权国家,对日后日本历史发展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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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时代基本上是指7世纪的日本,具体而言乃是从592年到710年之间的时期,也有人认为其开始阶段可更早至538年,和前一时期的古坟时代后期相重合。飞鸟时代以其根据遗址所在地平城京城南方25公里处的飞鸟命名。大和王权在飞鸟时代开始发生巨大的变革,大化改新后中央集权的天皇体制正式成形,取代昔日地方豪族各自半独立的局面。从政治事件方面来说,飞鸟时代可以比较狭义的指592年推古天皇即位,593年圣德太子摄政推行圣德太子改革,至694年持统天皇从飞鸟浄御原宫迁都藤原京为止的102年,或至710年元明天皇从藤原京迁都平城京为止的116年。
日本自第三十六代孝德天皇即位并建元大化起开始使用年号为其纪年方式。孝德天皇在其在位期间推行大化改新,而包括使用年号等新政策都对后世日本影响深远。孝德天皇建元大化后,日本在皇极天皇、天智天皇、弘文天皇及持统天皇在位期间停用年号,仅在天武天皇在位末年短暂使用年号数月,直至文武天皇于701年5月3日再度恢复使用年号后,方持续使用年号至今。
飞鸟时代基本上是指7世纪的日本,具体而言乃是从592年到710年之间的时期,也有人认为其开始阶段可更早至538年,和前一时期的古坟时代后期相重合。飞鸟时代以其根据遗址所在地平城京城南方25公里处的飞鸟命名。大和王权在飞鸟时代开始发生巨大的变革,大化改新后中央集权的天皇体制正式成形,取代昔日地方豪族各自半独立的局面。从政治事件方面来说,飞鸟时代可以比较狭义的指592年推古天皇即位,593年圣德太子摄政推行圣德太子改革,至694年持统天皇从飞鸟浄御原宫迁都藤原京为止的102年,或至710年元明天皇从藤原京迁都平城京为止的116年。
白凤文化是645年大化改新~710年平城京迁都的飞鸟时代的文化,介于以法隆寺的建筑・佛像等为代表的飞鸟文化和以东大寺的佛像、唐招提寺的建筑等为代表的天平文化之间。白凤是日本书纪所无的年号之一。一般认为用于天武天皇的时代,此时期是白凤文化的最盛期。
日本自第三十六代孝德天皇即位并建元大化起开始使用日本年号为其纪年方式。孝德天皇在其在位期间推行大化改新,而包括使用年号等新政策都对后世日本影响深远。孝德天皇建元大化后,日本在皇极天皇、天智天皇、弘文天皇及持统天皇在位期间停用年号,仅在天武天皇在位末年短暂使用年号数月,直至文武天皇于701年5月3日再度恢复使用年号后,方持续使用年号至今。日本的年号常取中国古籍中的辞句为典故,而改元的原因除天皇即位外,多数出于迷信及牵强附会。
令制国列表列出日本所有在《延喜式》中有记载的令制国,并附记根据1869年明治政府《太政官令》在北海道设置的11个令制国。根据《延喜式》,日本分为五畿七道,共有66个令制国及壹岐国、对马国两岛屿,合计68国。五畿是指近畿地方五国,而七道是指东海道、东山道、北陆道、山阴道、山阳道、南海道、西海道。根据各国的人口多寡、经济强弱等因素,68国分为由高到低的四个等级,其中有13个大国、35个上国、11个中国、9个下国,另又根据到京都的距离,将近畿以外的各令制国分为近国、中国、远国。日本在大化改新前,曾存在国造管理的“国”以及县主管理的“县”并存的局面。全面采用令制国制是大化改新中日本向唐朝学习行政制度的产物。律令制时代,朝廷在每个令制国设置国司进行管理,国司所在地称为国厅、国府、国衙。朝廷对令制国的控制随律令制的衰落而逐渐崩溃,管理令制国的国守等职也随之成为无实权的虚职。但令制国的划分法一直沿用到明治时代。明治政府在明治维新初期曾对令制国进行过一定程度的改革。令制国的存在随废藩置县而消亡,目前仅作为历史名词存在。
令制国列表列出日本所有在《延喜式》中有记载的令制国,并附记根据1869年明治政府《太政官令》在北海道设置的11个令制国。根据《延喜式》,日本分为五畿七道,共有66个令制国及壹岐国、对马国两岛屿,合计68国。五畿是指近畿地方五国,而七道是指东海道、东山道、北陆道、山阴道、山阳道、南海道、西海道。根据各国的人口多寡、经济强弱等因素,68国分为由高到低的四个等级,其中有13个大国、35个上国、11个中国、9个下国,另又根据到京都的距离,将近畿以外的各令制国分为近国、中国、远国。日本在大化改新前,曾存在国造管理的“国”以及县主管理的“县”并存的局面。全面采用令制国制是大化改新中日本向唐朝学习行政制度的产物。律令制时代,朝廷在每个令制国设置国司进行管理,国司所在地称为国厅、国府、国衙。朝廷对令制国的控制随律令制的衰落而逐渐崩溃,管理令制国的国守等职也随之成为无实权的虚职。但令制国的划分法一直沿用到明治时代。明治政府在明治维新初期曾对令制国进行过一定程度的改革。令制国的存在随废藩置县而消亡,目前仅作为历史名词存在。
律令法指的是由律令格式等成文法、以及平安时代在律令基础上形成的各种习惯法所组成的,以大化改新后中央集权国家制定的公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
国造是日本古坟时代和飞鸟时代设置的地方官,由大和王权任命。国造掌握著所辖地域的军事权和裁判权,实质上是该地方的真正支配者,拥有很大的权力。大化改新之后,国造一职被废除,然而在一些地区仍旧保留着国造一职。但国造没有实际权力,成为专门主持祭祀的世袭虚职。
令制国列表列出日本所有在《延喜式》中有记载的令制国,并附记根据1869年明治政府《太政官令》在北海道设置的11个令制国。根据《延喜式》,日本分为五畿七道,共有66个令制国及壹岐国、对马国两岛屿,合计68国。五畿是指近畿地方五国,而七道是指东海道、东山道、北陆道、山阴道、山阳道、南海道、西海道。根据各国的人口多寡、经济强弱等因素,68国分为由高到低的四个等级,其中有13个大国、35个上国、11个中国、9个下国,另又根据到京都的距离,将近畿以外的各令制国分为近国、中国、远国。日本在大化改新前,曾存在国造管理的“国”以及县主管理的“县”并存的局面。全面采用令制国制是大化改新中日本向唐朝学习行政制度的产物。律令制时代,朝廷在每个令制国设置国司进行管理,国司所在地称为国厅、国府、国衙。朝廷对令制国的控制随律令制的衰落而逐渐崩溃,管理令制国的国守等职也随之成为无实权的虚职。但令制国的划分法一直沿用到明治时代。明治政府在明治维新初期曾对令制国进行过一定程度的改革。令制国的存在随废藩置县而消亡,目前仅作为历史名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