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权 编辑
司法管辖权,也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法院管辖权或裁判管辖权,是指法院司法机构对诉讼进行聆讯和审判的权力,是国家主权的主要表现形式。在大部分地区,不同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是不同的,通常以区域和类别划分。例如区域法院只能聆讯在该地区发生的诉讼,钱债法院只能聆讯和金钱纠纷有关的诉讼,军事法庭只能聆讯和军人有关的诉讼等。司法管辖权亦和法院级别有关,例如上级法院可聆讯不服下级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反之则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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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也称管辖域是指某诉讼案件在确定民事法院具有审判权后,决定由哪一个“民事法院”进行审理之权限,故管辖权又被称为“具体的审判权”。而由上述可知,必先有审判权,才有管辖权之问题;若没有审判权,自无庸讨论是否具有管辖权。
诬告罪,《中华民国刑法》上的一个罪名,是妨碍国家审判权正常执行的犯罪。当原告做出不实的控诉,致使公务员进行调查或侦查,使得被告有可能面临刑罚或行政罚时,这个罪名就可能成立。根据《中华民国刑法》,这可以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管辖权也称管辖域是指某诉讼案件在确定民事法院具有审判权后,决定由哪一个“民事法院”进行审理之权限,故管辖权又被称为“具体的审判权”。而由上述可知,必先有审判权,才有管辖权之问题;若没有审判权,自无庸讨论是否具有管辖权。
诬告罪,《中华民国刑法》上的一个罪名,是妨碍国家审判权正常执行的犯罪。当原告做出不实的控诉,致使公务员进行调查或侦查,使得被告有可能面临刑罚或行政罚时,这个罪名就可能成立。根据《中华民国刑法》,这可以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管辖权也称管辖域是指某诉讼案件在确定民事法院具有审判权后,决定由哪一个“民事法院”进行审理之权限,故管辖权又被称为“具体的审判权”。而由上述可知,必先有审判权,才有管辖权之问题;若没有审判权,自无庸讨论是否具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