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编辑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包产到户,是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初期于农村推行的一项政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中国大陆农村现行的一项基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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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运动,是19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由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高层主导,在中国大陆进行的土地改革。 这次土地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对老解放区土地改革的继续;至1953年,除新疆、西藏、青海、川边等少数民族地区,中国大陆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无偿分得约7亿亩土地及生产资料,并每年免除地租3000万吨粮食。从1953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开始在中国大陆推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包括实施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农业合作化运动以及“人民公社”运动等,收回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1980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
土地改革运动,是19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由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高层主导,在中国大陆进行的土地改革。 这次土地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对老解放区土地改革的继续;至1953年,除新疆、西藏、青海、川边等少数民族地区,中国大陆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无偿分得约7亿亩土地及生产资料,并每年免除地租3000万吨粮食。从1953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开始在中国大陆推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包括实施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农业合作化运动以及“人民公社”运动等,收回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1980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
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农村通过集体和个人出资,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为中国内地从1950年后期至1980年代初期,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随着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人民公社的解体,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名存实亡。
包产到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代四川、安徽、浙江、广东、河北省等地农民自发组织的农村改革,也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身。其中以浙江省永嘉县燎原社的改革最为出名。
农民负担为中国大陆地区1980年代开始广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使用频率很高词汇,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农民负担为中国大陆地区1980年代开始广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使用频率很高词汇,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生产队为中国大陆大跃进以后的人民公社时期生产大队、小型农场、林场直接管辖的农业生产作业单位,同时也是当时大陆农村地区最基层的“行政编组”,其直接管辖的对象为农户;生产队作为一种组织,具体存在的时间为1958年至1984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随着人民公社解体,绝大多数地区按照生产队辖域直接过渡到村民小组。下列所述生产队的体制,指人民公社化以来大跃进以后农村地区生产队成熟的分配体制。
土地改革运动,是19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由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高层主导,在中国大陆进行的土地改革。 这次土地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对老解放区土地改革的继续;至1953年,除新疆、西藏、青海、川边等少数民族地区,中国大陆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无偿分得约7亿亩土地及生产资料,并每年免除地租3000万吨粮食。从1953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开始在中国大陆推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包括实施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农业合作化运动以及“人民公社”运动等,收回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1980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
土地改革运动,是19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由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高层主导,在中国大陆进行的土地改革。 这次土地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对老解放区土地改革的继续;至1953年,除新疆、西藏、青海、川边等少数民族地区,中国大陆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无偿分得约7亿亩土地及生产资料,并每年免除地租3000万吨粮食。从1953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开始在中国大陆推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包括实施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农业合作化运动以及“人民公社”运动等,收回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1980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
土地改革运动,是19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由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高层主导,在中国大陆进行的土地改革。 这次土地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对老解放区土地改革的继续;至1953年,除新疆、西藏、青海、川边等少数民族地区,中国大陆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无偿分得约7亿亩土地及生产资料,并每年免除地租3000万吨粮食。从1953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开始在中国大陆推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包括实施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农业合作化运动以及“人民公社”运动等,收回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1980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