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港权问题 编辑
香港居留权争议泛指基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4条的实施,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中国大陆分娩的子女及没有香港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在香港出生的子女,可于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后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造成香港人身份危机及香港社会对居留权期望产生巨大落差而引发的法律政治争议。这争议对社会影响甚久,并无法单靠本地立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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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出入境事务相当频繁,在2005年内的出入境旅客达1.914亿人次。而香港的出入境事务主要由入境事务处负责,除了对经海陆空三路出入境的人士施行管制之外,还有为香港居民办理各类证件,包括处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有关的申请及根据《香港基本法》而提出的居港权问题、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香港身份证,以及办理香港出生登记证明书死和婚姻登记手续。
香港出入境事务相当频繁,在2005年内的出入境旅客达1.914亿人次。而香港的出入境事务主要由入境事务处负责,除了对经海陆空三路出入境的人士施行管制之外,还有为香港居民办理各类证件,包括处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有关的申请及根据《香港基本法》而提出的居港权问题、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香港身份证,以及办理香港出生登记证明书死和婚姻登记手续。
香港出入境事务相当频繁,在2005年内的出入境旅客达1.914亿人次。而香港的出入境事务主要由入境事务处负责,除了对经海陆空三路出入境的人士施行管制之外,还有为香港居民办理各类证件,包括处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有关的申请及根据《香港基本法》而提出的居港权问题、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香港身份证,以及办理香港出生登记证明书死和婚姻登记手续。
香港出入境事务相当频繁,在2005年内的出入境旅客达1.914亿人次。而香港的出入境事务主要由入境事务处负责,除了对经海陆空三路出入境的人士施行管制之外,还有为香港居民办理各类证件,包括处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有关的申请及根据《香港基本法》而提出的居港权问题、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香港身份证,以及办理香港出生登记证明书死和婚姻登记手续。
香港出入境事务相当频繁,在2005年内的出入境旅客达1.914亿人次。而香港的出入境事务主要由入境事务处负责,除了对经海陆空三路出入境的人士施行管制之外,还有为香港居民办理各类证件,包括处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有关的申请及根据《香港基本法》而提出的居港权问题、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香港身份证,以及办理香港出生登记证明书死和婚姻登记手续。
香港出入境事务相当频繁,在2005年内的出入境旅客达1.914亿人次。而香港的出入境事务主要由入境事务处负责,除了对经海陆空三路出入境的人士施行管制之外,还有为香港居民办理各类证件,包括处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有关的申请及根据《香港基本法》而提出的居港权问题、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香港身份证,以及办理香港出生登记证明书死和婚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