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崇烟,湖南永顺人。198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首大学中文系毕业,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历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吉首市委书记;吉首市河溪镇党委书记、吉首乡党委书记;湘西州委办综合调研室正科级干部;中共泸溪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龙山县委常委、副县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湘西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委办主任,代州长、州长等职。2007年7月因涉嫌受贿被双规,同时深陷强奸女大学生丑闻,同年12月被依法逮捕。2009年9月,杜崇烟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慕绥新,男,籍贯陕西省吴堡县,生于绥德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10月10日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2年3月2日因癌症去世。
胡长清,男,湖南常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因贿赂、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内外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腐败问题一直存在,屡禁不止。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内外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腐败问题一直存在,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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