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阻 编辑
吓阻指的是借由展现出自身的武力,以阻止对方做出不想要举动的行为,也就是所谓的威之以势。可能和以下的观念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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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是对触犯法律行为之处罚,刑罚的目的主要有应报理论、一般预防理论和特殊预防理论。简而言之,阻隔或监控、吓阻再犯及吓阻欲仿效者和其他相似行为者与抚慰、补偿受损者及其相关人事物。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来源于1997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加入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条文。但该罪的最高刑期只有5年,因此在其立法后,备受质疑其无法有效吓阻贪污与贿赂。故在2008年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法草案拟将其刑上限提高为10年。
刑罚是对触犯法律行为之处罚,刑罚的目的主要有应报理论、一般预防理论和特殊预防理论。简而言之,阻隔或监控、吓阻再犯及吓阻欲仿效者和其他相似行为者与抚慰、补偿受损者及其相关人事物。
刑罚是对触犯法律行为之处罚,刑罚的目的主要有应报理论、一般预防理论和特殊预防理论。简而言之,阻隔或监控、吓阻再犯及吓阻欲仿效者和其他相似行为者与抚慰、补偿受损者及其相关人事物。
刑罚是对触犯法律行为之处罚,刑罚的目的主要有应报理论、一般预防理论和特殊预防理论。简而言之,阻隔或监控、吓阻再犯及吓阻欲仿效者和其他相似行为者与抚慰、补偿受损者及其相关人事物。
因果谬误、虚假原因、或乱赋因果,是一种非形式谬误,泛指各种未有充分证据便轻率断定因果关系的不当推论。像是例如看到“死刑判决越多,谋杀犯罪率越高”,就断定死刑有“残忍效应”、会导致更多谋杀,就有可能犯下因果谬误。死刑是否有残忍效应,或反过来有吓阻、减少谋杀的效果,是要做更多研究、取得更多证据后,才能断定的。
防卫战就军事而言,即指以防守武力阻挡抵抗他方入侵的战争,如:抗战。近现代军事防卫战的发起,并不一定是被动,除了防卫固守外,也包含吓阻用途的预防战争武力建置。
防卫战就军事而言,即指以防守武力阻挡抵抗他方入侵的战争,如:抗战。近现代军事防卫战的发起,并不一定是被动,除了防卫固守外,也包含吓阻用途的预防战争武力建置。
中华民国的军事发展,从建国开始,经历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国共内战、台湾战后时期等时期,乃至于今日台海现状,皆与当时之政治情势息息相关。现今中华民国之中华民国国军依《中华民国宪法》第36条,以及《国防法》第1条的规定,中华民国总统统率全国陆海空军,为三军统帅,行使统帅权指挥军队,直接责成中华民国国防部部长,由部长命令中华民国参谋总长指挥执行之。其建军备战的最高战略指导原则为“有效吓阻、防卫固守”。2017年中华民国全球军力排名第19名,而2021年中华民国全球军力排名第22名,2022年中华民国全球军力排名第21名
因果谬误、虚假原因、或乱赋因果,是一种非形式谬误,泛指各种未有充分证据便轻率断定因果关系的不当推论。像是例如看到“死刑判决越多,谋杀犯罪率越高”,就断定死刑有“残忍效应”、会导致更多谋杀,就有可能犯下因果谬误。死刑是否有残忍效应,或反过来有吓阻、减少谋杀的效果,是要做更多研究、取得更多证据后,才能断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