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交等罪 编辑
强制性交等罪,是日本刑法上的罪名,意指通过暴力或胁迫等方式与13岁以上的人进行性交肛交口交,或者与未满13岁的人发生性交等的犯罪行为。日本刑法第177条对此罪进行了规定。过往的日本刑法仅对女性受害者遭受的性侵犯规定了“强奸罪”。2017年6月16日,日本通过了刑法修正案。该法案于6月23日公布,从7月13日起施行。自此日本法律上的强奸罪被强制性交等罪所取代。本罪名不问受害者的性别,而且属于非亲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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