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告罪 编辑
告诉乃论,又称亲告罪、不诉不理,是一个法律术语,指的是某一些刑事案件中,必须要有被害者提出告诉,国家才会追究被告犯罪嫌疑人的罪责;反之,非告诉乃论则是指刑事侦查、起诉是由侦查机关主动发起,起诉与否操之于检察官的侦查结果,而不取决于告诉人的意思。因此,告诉乃论之罪允许告诉人撤回告诉,从而发生公诉不受理的法律效果;亦即,倘若检察官在欠缺告诉的情形下提起公诉,法院将会以“欠缺起诉条件”为由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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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交等罪,是日本刑法上的罪名,意指通过暴力或胁迫等方式与13岁以上的人进行性交、肛交或口交,或者与未满13岁的人发生性交等的犯罪行为。日本刑法第177条对此罪进行了规定。过往的日本刑法仅对女性受害者遭受的性侵犯规定了“强奸罪”。2017年6月16日,日本通过了刑法修正案。该法案于6月23日公布,从7月13日起施行。自此日本法律上的强奸罪被强制性交等罪所取代。本罪名不问受害者的性别,而且属于非亲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