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基水库 编辑
德基水库,原称为达见水库,位于台湾台中市和平区大甲溪上游,即台8线中横公路62公里处,是隶属于台湾电力公司的一个高山型水库,为台中地区最大水库。德基水库于1969年12月8日开工兴建,1973年12月水库开始蓄水,1973年6月26日达到首期水力发电初步需求,1974年9月全部完成。完工时,由当时的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命名为“德基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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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水道是台湾日治时期1914年兴建的自来水供给设施,水源地位在当时台中街东北侧,给水区域约是台中的范围,其功能在1974年德基水库完工后逐渐被取代,目前已停止供水。其贮水塔和第二集水井位在台湾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区管理处内,为水源地公园之一部分,在2009年被登录为台中市历史建筑,贮水塔目前改做办公室和仓库使用。
大甲溪发电厂光明分厂为一座规划中位于台湾台中市和平区的抽水蓄能式水力发电厂,该座发电厂由台湾电力公司进行设计与规划,利用大甲溪上游的德基水库作为上池,以及德基水库下游的谷关水库作为下池来进行抽蓄发电,该项水力发电开发案于1997年由台电公司完成规划,然而最终并无推动。直到2016年6月,行政院经济部与台电公司有意重启抽蓄水力发电厂开发案,光明水力发电计划即列于重启计划的名单中。2022年3月环评大会审议,决议进入二阶环评。
大甲溪发电厂德基分厂,全名为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发电厂德基分厂,简称德基发电厂,是一座位于台湾台中市和平区内的水力发电厂,位于大甲溪上游,隶属于台湾电力公司的大甲溪发电厂管理,利用德基水库所撷取之大甲溪溪水进行发电,为一水库式发电,发电量达到23.4万瓩,年平均发电量达3.6亿度,在大甲溪发电厂系列中仅次于大甲溪发电厂青山分厂,同时也是大甲溪流域电力开发的枢纽。
大甲溪发电厂,是座台湾电力公司所辖的水力发电厂。1996年8月1日,将大甲溪主流沿线上,与大安溪的两座发电厂,共七座电厂及机组合并而成,自上游至下游依序为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发电厂德基分厂、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发电厂青山分厂、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发电厂谷关分厂、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发电厂天轮分厂、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发电厂马鞍机组、大甲溪发电厂社寮机组及大甲溪发电厂后里机组等,以及规划中的光明发电厂,其中五座电厂设有水坝或堰堤,自上游至下游依序为德基水库、青山坝、谷关坝、天轮坝与马鞍坝等,均以发电需求而调度为主要工作,由台北与高雄两地之中央调度中心视各地的核电、火力、水力之发电状况,如遇供电不足或紧急状况时,可机动对各地水力电厂与机组调增其水轮机即时启动运转发电,以即时补充各地供电需求,大甲溪发电厂等七座发电之效能对台湾电力配置甚为重要,亦具有蓄水与对大甲溪下游之防洪功效。大甲溪发电厂等七座电厂及机组的总装置容量计1137.165MW,年发电量达26亿度电,占全台湾的水力发电装置容量约4分之1,相当于水力发电容量40%。
青山坝,是台湾的一座拦河堰,位于台中市和平区的大甲溪上游,即德基水库大坝下游约1公里处,为一座混凝土重力坝,主要功能为拦蓄德基水库发电尾水形成的调整池供下游的大甲溪发电厂青山分厂发电,而青山发电厂是台湾最大的惯常水力发电厂,也是大甲溪发电厂中最大的水力发电厂。
八田与一,大日本帝国石川县人,土木工程师,在台湾日治时期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以嘉南大圳设计者及乌山头水库建造者闻名,有“嘉南大圳之父”之称。其自1910年于东京帝国大学毕业后到过世前一直都在台湾任职定居,曾参与台北下水道工程、高雄港规划、原台南水道工程、桃园大圳工程、日月潭水力电气工事勘查、大甲溪德基水库勘查等日治时期现代化的重要土木工程,并提出兴建曾文水库的构想和地点;此外,他还在台北设立土木测量专门学校,并创立“台湾水利协会”和专业期刊,培养台湾土木水利人才。由于对台湾嘉南平原农业水利事业的贡献,在台湾和其故乡都设有个人纪念馆。
大甲溪是中台湾重要的河川,属于中央管河川,主流上游最远源流为发源于南湖大山东峰的南湖溪,流域主要分布于台中市,并包括南投县、宜兰县之一小部分。沿途汇流自发源于中央尖山北侧的左股支流中央尖溪,发源于铃鸣山北侧的左股支流耳无溪,南湖溪流至730林道环山检查哨附近与发源自南投县仁爱乡的左股大支流合欢溪汇合后,续流至台7线65.5公里处与右股另一大支流伊卡丸溪汇流后,始称大甲溪。流经梨山、佳阳、德基水库、谷关、白冷、马鞍等聚落,流入东势区、新社区后,逐渐进入平地,后流经石冈区、丰原区、后里区、神冈区、外埔区、清水区、大甲区及大安区,最后注入台湾海峡。
大甲溪发电厂德基分厂,全名为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发电厂德基分厂,简称德基发电厂,是一座位于台湾台中市和平区内的水力发电厂,位于大甲溪上游,隶属于台湾电力公司的大甲溪发电厂管理,利用德基水库所撷取之大甲溪溪水进行发电,为一水库式发电,发电量达到23.4万瓩,年平均发电量达3.6亿度,在大甲溪发电厂系列中仅次于大甲溪发电厂青山分厂,同时也是大甲溪流域电力开发的枢纽。
大甲溪发电厂,是座台湾电力公司所辖的水力发电厂。1996年8月1日,将大甲溪主流沿线上,与大安溪的两座发电厂,共七座电厂及机组合并而成,自上游至下游依序为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发电厂德基分厂、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发电厂青山分厂、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发电厂谷关分厂、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发电厂天轮分厂、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发电厂马鞍机组、大甲溪发电厂社寮机组及大甲溪发电厂后里机组等,以及规划中的光明发电厂,其中五座电厂设有水坝或堰堤,自上游至下游依序为德基水库、青山坝、谷关坝、天轮坝与马鞍坝等,均以发电需求而调度为主要工作,由台北与高雄两地之中央调度中心视各地的核电、火力、水力之发电状况,如遇供电不足或紧急状况时,可机动对各地水力电厂与机组调增其水轮机即时启动运转发电,以即时补充各地供电需求,大甲溪发电厂等七座发电之效能对台湾电力配置甚为重要,亦具有蓄水与对大甲溪下游之防洪功效。大甲溪发电厂等七座电厂及机组的总装置容量计1137.165MW,年发电量达26亿度电,占全台湾的水力发电装置容量约4分之1,相当于水力发电容量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