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主流化 编辑
性别主流化,依据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定义,是指评估任何计划的行动在各领域和层次对性别的影响的进程。这是一种策略,将各个性别的关注事项和经验视为一个整合体,纳入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所有领域的政策和方案的设计、执行、监督和评估,使男女都能平等受益,终止不平等的现象。最终目标是实现性别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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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性别平等会,简称性平会,为行政院所属机关,工作主要为推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落实性别平等政策纲领、推动性别主流化、国际参与及地方培力。
多元成家立法草案是指中华民国有关修改中华民国民法中涉及婚姻及家庭制度以促进性别平等的中华民国法律草案。最早起源于1990年代起台湾社会对性别平等相关议题的重视,之后在马英九政府时代起由关注性别平等的社会团体推动修法,是“性别主流化”的一环。随着部分争议相对较少的法律与政策施行后,目前经常以“多元成家”概括及通称相关审议中的议题,内容包含婚姻平权草案、伴侣制度草案、家属制度草案等三个法案,目前其中又以同性婚姻关系的合法化、领养子女的权利最引起舆论关注与评论。三个草案各自独立,且同时送入立法院审查,其中婚姻平权草案首先获得足够提案立委人数的连署,并在2013年10月25日通过三读,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伴侣制度草案、家属制度草案仍处于民间倡议的阶段。
多元成家立法草案是指中华民国有关修改中华民国民法中涉及婚姻及家庭制度以促进性别平等的中华民国法律草案。最早起源于1990年代起台湾社会对性别平等相关议题的重视,之后在马英九政府时代起由关注性别平等的社会团体推动修法,是“性别主流化”的一环。随着部分争议相对较少的法律与政策施行后,目前经常以“多元成家”概括及通称相关审议中的议题,内容包含婚姻平权草案、伴侣制度草案、家属制度草案等三个法案,目前其中又以同性婚姻关系的合法化、领养子女的权利最引起舆论关注与评论。三个草案各自独立,且同时送入立法院审查,其中婚姻平权草案首先获得足够提案立委人数的连署,并在2013年10月25日通过三读,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伴侣制度草案、家属制度草案仍处于民间倡议的阶段。
行政院性别平等会,简称性平会,为行政院所属机关,工作主要为推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落实性别平等政策纲领、推动性别主流化、国际参与及地方培力。
行政院性别平等会,简称性平会,为行政院所属机关,工作主要为推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落实性别平等政策纲领、推动性别主流化、国际参与及地方培力。
妇女权益促进发展基金会,由中华民国行政院各部会首长、学者专家及民间团体代表组成,由中华民国政府拨预算所建立之基金会,使攸关妇女权益的各项政策决议能通过跨部会跨领域研议并执行。妇权基金会是中华民国推行性别主流化最重要的非营利组织,2008年3月8日受中华民国政府委托办理台湾国家妇女馆。
妇女权益促进发展基金会,由中华民国行政院各部会首长、学者专家及民间团体代表组成,由中华民国政府拨预算所建立之基金会,使攸关妇女权益的各项政策决议能通过跨部会跨领域研议并执行。妇权基金会是中华民国推行性别主流化最重要的非营利组织,2008年3月8日受中华民国政府委托办理台湾国家妇女馆。
多元成家立法草案是指中华民国有关修改中华民国民法中涉及婚姻及家庭制度以促进性别平等的中华民国法律草案。最早起源于1990年代起台湾社会对性别平等相关议题的重视,之后在马英九政府时代起由关注性别平等的社会团体推动修法,是“性别主流化”的一环。随着部分争议相对较少的法律与政策施行后,目前经常以“多元成家”概括及通称相关审议中的议题,内容包含婚姻平权草案、伴侣制度草案、家属制度草案等三个法案,目前其中又以同性婚姻关系的合法化、领养子女的权利最引起舆论关注与评论。三个草案各自独立,且同时送入立法院审查,其中婚姻平权草案首先获得足够提案立委人数的连署,并在2013年10月25日通过三读,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伴侣制度草案、家属制度草案仍处于民间倡议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