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 编辑
总统,日本朝鲜半岛称为“大统领” ,是共和制国家国家元首称呼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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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首脑是国家政府或内阁的领导人。在议会制政治体制下一般为总理,或称首相,或内阁总理大臣等。在总统制政治体制下一般为总统,或者直接由总统任命之;在社会主义国家一般由一党执政共产党的最高层领导人担任,例如前苏联的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印度总理,即印度政府首脑及最高实权者,程序上由总统任免。由于印度总统仅作为元首而出席各种重大的国事活动,总理实际上承担政府的各项职责。印度政府承袭英国议会制,总理也是印度议会下院即印度人民院多数党领袖。
国家元首,简称元首,是国家的代表象征,履行宪法赋予之权力和义务。君主立宪制下,国家元首是君主,头衔包括皇帝、女皇帝、国王、女王、亲王、天皇、苏丹、大公等。共和制下,国家元首通常的称号是总统。此一职位亦有其他称号,例如部分社会主义国家名义上的元首被称作国家主席或国务委员会主席。也有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首长作为国家元首的情况,例如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存废之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1998年修宪共和国永远的主席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实行总统制以前的苏联等。视乎各国政治体制,国家元首未必有行政权,除总统制及半总统制的国家元首外,不少国家元首仅是位高权不重的名誉职务,只具有象征意义,不掌握实权,例如日本天皇、德国联邦总统等,而实际的权力则交给首相来行使。在部分社会主义国家中,遵循“三位一体”制度下的国家元首制,执政党的总书记、兼任国家元首、总司令,以获得代表国家的身份和统帅权,但国家元首职务的权力和地位仍握在政党领袖手里。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越南、老挝、苏联、东德等社会主义国家。
总统府是指总统等共和制国家元首的官邸或办公室所在地,通常被视为一个国家的最高政治权力象征。
领袖是指有组织的社会结构中握有最高权力的人或团体,不同组织的领袖有不同的衔称,例如村落的领袖称为村长、国家的领袖称为国王、国家元首、皇帝、总统等。
官邸是指发配给政府首长级官员的住宅;包括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以及其他显贵官员,例如:总统、总理、内阁部长、秘书长、州长、省长、县长、总监、大法官、特命全权大使、警察总长、参谋长等高级官员。视情况而定,官邸可能是居所兼办公室,也可能是只是单纯的居所。同属汉字文化圈的日本则将“官邸”指称为政府首脑的办公处所,而非居所,现今则常直接作为总理大臣官邸的代称。
总统制又称为总统共和制,是共和制政体的一种,由政府首脑领导一个独立于立法部门的行政部门。 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府首脑兼任国家元首,称为总统。总统制既有可能是民主制度,也有可能是独裁体制。
副总统,在“总统制”的国家为中央政府的行政部门位阶第二高的长官,仅次于总统,并协助总统处理国政,也是总统的执政伙伴及顾问和代表总统出席重要场合。副总统也是“备位元首”,当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在任期当中死亡、因犯罪被解除职务或是不能视事时,副总统继位之。有些国家的副总统基本上没有任何职权,但可经总统授权行使若干权力,权限内容由各国宪法明定之。在“半总统制”国家中,副总统一职不是必要设的职位,例如在俄罗斯,如果总统出缺一般由总理代理职务,直至选出新总统。
半总统制,又称双首长制、混合制,是一种同时具有总统制和内阁制特征的共和制政体。半总统制的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有一些特殊的行政权力,一般而言其行政权力较总理大,较总理领导的内阁有相对较稳固的地位,但需通过内阁行使行政权。议会的权力相对较小。半总统制政体始于德国的魏玛共和国时期,后以法国最为典型。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汲取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和法兰西第四共和国议会制失败的教训,因此开创并执行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维持到现时法国的政体,至今并未改变。
领袖是指有组织的社会结构中握有最高权力的人或团体,不同组织的领袖有不同的衔称,例如村落的领袖称为村长、国家的领袖称为国王、国家元首、皇帝、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