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首脑 编辑
政府首脑是国家政府或内阁的领导人。在议会制政治体制下一般为总理,或称首相,或内阁总理大臣等。在总统制政治体制下一般为总统,或者直接由总统任命之;在社会主义国家一般由一党执政共产党的最高层领导人担任,例如前苏联苏联部长会议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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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总统是罗马尼亚自1947年起的国家元首,与作为政府首脑的罗马尼亚总理一起分享权力,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任一次。总统列表如下:
议会制又称内阁制、议会民主制,是一种政治制度,特点是“议会至上”,政府首脑权力来自议会,授权有两种途径:第一是议会改选后的多数议席支持,第二是政府首脑赢得议会的不信任动议。因此,所属政党未能赢得议会大选的政府首脑连同其内阁必须提出辞职,而未能通过议会不信任动议的政府首脑,连同其内阁也必须辞职,由议会席位居多数的党派中协商选举产生新的首脑与内阁。议会制下的政府议行合一行政权与立法机关,确保其所领导的政府具民意基础。
西班牙政治确立于1978年西班牙宪法制定的框架下。它采用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作为其政体——即西班牙君主列表为国家元首与西班牙军队统帅,西班牙首相则是政府首脑,并掌握行政权,经执政党提名后由国王任命。政府下辖的外交、国防等国务部门各设有一位大臣,而立法权则由两院制的西班牙议会施行,西班牙议会由参众两院组成:参议院为地区代表院,208名参议员由各省普选产生,另有51名由各西班牙行政区划议会委任;众议院有350名议员,各地按人口比例民选产生。司法权独立于行政和立法机关,由法官和地方法官代表国王执行司法。西班牙最高法院是全国最高法院,管辖权辐射所有西班牙领土,对诸事务的判决中地位最高,除了宪法事务——由独立的宪法法院管辖。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是君主立宪的一种形式,特点是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以政府首脑为首的内阁是国家的行政机构,内阁由议会议员产生并对议会负责,君主是虚君,无实权。代表国家有:
巴西总统是巴西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掌握着最高行政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此职位设立于1997年7月1日,大致代替英属香港时期的“香港总督”一职,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脑的权责,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任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
行政院院长是中华民国行政院的首长,也是中华民国中央政府各中华民国中央行政机关的政府首脑,由中华民国总统直接任命,其职位相似于其它共和制国家的内阁总理和君主制国家的总理。当总统和中华民国副总统同时因故不能视事时,由行政院院长代行总统职权。现任院长为民主进步党籍的苏贞昌。
西班牙政府主席
,又译为西班牙首相,是西班牙的政府首脑。产生方式为众议院从院内议员中指名人选后,再由西班牙君主任命、并在国王的见证下宣誓就职。此制度是《1978年西班牙宪法》确立的。现任为西班牙工人社会党籍的佩德罗·桑切斯,自2018年6月2日就任迄今。
李克强,安徽省定远县人,祖籍江西省武宁县,生于安徽合肥,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和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经济学博士学位,在职研究生学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首脑。1974年3月,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及中国共产党国务院党组,同时兼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能源委员会等机构的主任职务。同时也是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中央财经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重要党内议事协调机构的主要成员。
间接选举,简称间选,即政府首脑或立法机关的议员是由民众先选择一些代表,再由这些代表投票而产生。因此,选民不会直接投票予他们支持的参选人。相对概念为“直接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