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事变更原则 编辑
情事变更原则,为契约法上之解释原则。英美法上认为情事变更原则系指契约成立或履行中,遭遇不可预料的障碍,或新情况致使契约履行发生困难或不利益,且非两造当事人于订约时所得预见时,当事人得在法院主张此原则,以作为调解契约内容之衡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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