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双方当事人基于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现。一般而言,契约是指私法上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债权契约、物权契约及身份契约等,不过在公法上也可能存在契约关系。在民法上,狭义的契约为债之发生的原因之一,而一般仅称契约时所指称者也多属债权契约。契约行为并不等于“契约书”,一份契约书中可能包含不只一个契约行为;契约行为也不以做成书面为必要,契约原则上为诺成且不要物的法律行为,只有在例外情形,基于特殊考量时法律会明文要求。
,是双方当事人基于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现。一般而言,契约是指私法上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债权契约、物权契约及身份契约等,不过在公法上也可能存在契约关系。在民法上,狭义的契约为债之发生的原因之一,而一般仅称契约时所指称者也多属债权契约。契约行为并不等于“契约书”,一份契约书中可能包含不只一个契约行为;契约行为也不以做成书面为必要,契约原则上为诺成且不要物的法律行为,只有在例外情形,基于特殊考量时法律会明文要求。
,是双方当事人基于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现。一般而言,契约是指私法上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债权契约、物权契约及身份契约等,不过在公法上也可能存在契约关系。在民法上,狭义的契约为债之发生的原因之一,而一般仅称契约时所指称者也多属债权契约。契约行为并不等于“契约书”,一份契约书中可能包含不只一个契约行为;契约行为也不以做成书面为必要,契约原则上为诺成且不要物的法律行为,只有在例外情形,基于特殊考量时法律会明文要求。
托梦,在道教与民间信仰中,鬼神如有意思表示,可在人的梦中出现而嘱咐交代,或以各种情景示人,预知吉凶祸福。如枉死鬼魂,欲托付他人,以明案情;或是天仙神佛,欲警示檀越居士。
,是双方当事人基于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现。一般而言,契约是指私法上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债权契约、物权契约及身份契约等,不过在公法上也可能存在契约关系。在民法上,狭义的契约为债之发生的原因之一,而一般仅称契约时所指称者也多属债权契约。契约行为并不等于“契约书”,一份契约书中可能包含不只一个契约行为;契约行为也不以做成书面为必要,契约原则上为诺成且不要物的法律行为,只有在例外情形,基于特殊考量时法律会明文要求。
,是双方当事人基于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现。一般而言,契约是指私法上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债权契约、物权契约及身份契约等,不过在公法上也可能存在契约关系。在民法上,狭义的契约为债之发生的原因之一,而一般仅称契约时所指称者也多属债权契约。契约行为并不等于“契约书”,一份契约书中可能包含不只一个契约行为;契约行为也不以做成书面为必要,契约原则上为诺成且不要物的法律行为,只有在例外情形,基于特殊考量时法律会明文要求。
行为能力为一种法律上的概念,其与“权利能力”及“意思能力”不同,乃指为法律行为之资格,亦即个人以独自的意思表示,使其行为发生法律上效果的资格而言。民法中基于私法自治原则,个人可以自主其与他人间在私法上的关系,为有效的意思表示,但也因此必须要为其自己所为之行为负责,然而如何知道该人是否具有足够的判断能力来决定自己与他人间的私法关系,并进而对此负责,则有赖“行为能力”这个概念来加以规范与判断。行为能力在法律关系中的特殊表现形式即责任能力。
单独行为,亦称为一方行为或单方行为,系指依权利主体一方单独之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之法律行为。
,是双方当事人基于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现。一般而言,契约是指私法上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债权契约、物权契约及身份契约等,不过在公法上也可能存在契约关系。在民法上,狭义的契约为债之发生的原因之一,而一般仅称契约时所指称者也多属债权契约。契约行为并不等于“契约书”,一份契约书中可能包含不只一个契约行为;契约行为也不以做成书面为必要,契约原则上为诺成且不要物的法律行为,只有在例外情形,基于特殊考量时法律会明文要求。
托梦,在道教与民间信仰中,鬼神如有意思表示,可在人的梦中出现而嘱咐交代,或以各种情景示人,预知吉凶祸福。如枉死鬼魂,欲托付他人,以明案情;或是天仙神佛,欲警示檀越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