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计划是香港1970年代香港殖民地时期在市区开始发展的计划。此计划的目的是透过民政处组成一个类似本来只在新界才有的沟通联系网络。初时是协助推行清洁香港运动和扑灭暴力罪行运动而成立的扑灭罪行委员会。以楼宇为基础并自行任命成员的组织有居民组成的互助委员会,以及由业主组成的业主立案法团,这些组织的主席共同参与分区委员会。分区委员会的主席又成为民政区委员会的成员。
律政司司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三位香港政府部门级官员之一,主管香港律政司,专门负责香港政府的法律事务,包括提出所有刑事检控,并负有对香港所有罪案进行检控的最终责任、草拟政府提出的所有法案、以及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见等;亦兼任: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当然委员、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扑灭罪行委员会副主席。
律政司司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三位香港政府部门级官员之一,主管香港律政司,专门负责香港政府的法律事务,包括提出所有刑事检控,并负有对香港所有罪案进行检控的最终责任、草拟政府提出的所有法案、以及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见等;亦兼任: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当然委员、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扑灭罪行委员会副主席。
郑若骅,大紫荆勋章,金紫荆星章,资深大律师,太平绅士,香港资深大律师,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兼任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扑灭罪行委员会副主席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她亦同时为拥有土木工程师资格的特许工程师、特许仲裁员及专业调解员。第二任即现任丈夫为潘乐陶。
律政司司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三位香港政府部门级官员之一,主管香港律政司,专门负责香港政府的法律事务,包括提出所有刑事检控,并负有对香港所有罪案进行检控的最终责任、草拟政府提出的所有法案、以及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见等;亦兼任: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当然委员、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扑灭罪行委员会副主席。
郑若骅,大紫荆勋章,金紫荆星章,资深大律师,太平绅士,香港资深大律师,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兼任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扑灭罪行委员会副主席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她亦同时为拥有土木工程师资格的特许工程师、特许仲裁员及专业调解员。第二任即现任丈夫为潘乐陶。
郑若骅,大紫荆勋章,金紫荆星章,资深大律师,太平绅士,香港资深大律师,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兼任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扑灭罪行委员会副主席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她亦同时为拥有土木工程师资格的特许工程师、特许仲裁员及专业调解员。第二任即现任丈夫为潘乐陶。
律政司司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三位香港政府部门级官员之一,主管香港律政司,专门负责香港政府的法律事务,包括提出所有刑事检控,并负有对香港所有罪案进行检控的最终责任、草拟政府提出的所有法案、以及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见等;亦兼任: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当然委员、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扑灭罪行委员会副主席。
郑若骅,大紫荆勋章,金紫荆星章,资深大律师,太平绅士,香港资深大律师,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兼任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扑灭罪行委员会副主席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她亦同时为拥有土木工程师资格的特许工程师、特许仲裁员及专业调解员。第二任即现任丈夫为潘乐陶。
郑若骅,大紫荆勋章,金紫荆星章,资深大律师,太平绅士,香港资深大律师,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兼任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扑灭罪行委员会副主席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她亦同时为拥有土木工程师资格的特许工程师、特许仲裁员及专业调解员。第二任即现任丈夫为潘乐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