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人质 编辑
人质即是被俘虏者掳走的人,该词最早的用意是指在战争里,某一方将敌人的人捉走,然后向敌方提出条件,以方便威胁对方。但到了近代,人质一词通常指被绑架的人,绑架者会要求人质的亲属雇主国籍国或事发地政府做出某些事情,例如交付金钱、同意其政治诉求等,尤其是在威胁的态度下进行。在特别的情况下,例如绑架者提出的限期已到,而对方没有回应或拒绝其要求,绑架者将会伤害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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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任务连于1974年7月23日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警察机动部队总部,为香港第一支准军事化特种警察部队。主要责任为处理高危险性罪案、拯救人质、反恐、要员保护、侦测、搜索、执行水底、空中及特别行动,并且于灾难中提供紧急医疗服务等。
特别任务连于1974年7月23日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警察机动部队总部,为香港第一支准军事化特种警察部队。主要责任为处理高危险性罪案、拯救人质、反恐、要员保护、侦测、搜索、执行水底、空中及特别行动,并且于灾难中提供紧急医疗服务等。
特种警察是警察或其他执法机构中的特种部队;通常为准军事部队成员,与能够杀敌的军事化特种部队不同,特种警察的终旨是要尽量以最低武力制伏嫌疑犯。特种警察部队专门负责高度危险性的警察任务,例如拯救人质、拘捕拥有强大火力的疑犯以至恐怖分子;特种警察通常接受过比较一般单位严格的训练,乃至半军事化训练,而配备的武器及装备亦比较一般单位先进以及重型。另外亦有隶属宪兵或国家安全机构的特种部队,这些部队的成员均为军人而非纯粹的执法人员,但执行的任务性质跟一般特种警察相近或介乎于军队及警察之间。他们也可归类为特种警察。
惩教紧急应变队前称先锋队,于2000年成立,隶属于惩教署押解及支援组,主要责任为高风险搜查及押解、防暴及拯救人质等。与区域应变队同被称为“惩教飞虎队”。
特别任务连于1974年7月23日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警察机动部队总部,为香港第一支准军事化特种警察部队。主要责任为处理高危险性罪案、拯救人质、反恐、要员保护、侦测、搜索、执行水底、空中及特别行动,并且于灾难中提供紧急医疗服务等。
特种警察是警察或其他执法机构中的特种部队;通常为准军事部队成员,与能够杀敌的军事化特种部队不同,特种警察的终旨是要尽量以最低武力制伏嫌疑犯。特种警察部队专门负责高度危险性的警察任务,例如拯救人质、拘捕拥有强大火力的疑犯以至恐怖分子;特种警察通常接受过比较一般单位严格的训练,乃至半军事化训练,而配备的武器及装备亦比较一般单位先进以及重型。另外亦有隶属宪兵或国家安全机构的特种部队,这些部队的成员均为军人而非纯粹的执法人员,但执行的任务性质跟一般特种警察相近或介乎于军队及警察之间。他们也可归类为特种警察。
特种警察是警察或其他执法机构中的特种部队;通常为准军事部队成员,与能够杀敌的军事化特种部队不同,特种警察的终旨是要尽量以最低武力制伏嫌疑犯。特种警察部队专门负责高度危险性的警察任务,例如拯救人质、拘捕拥有强大火力的疑犯以至恐怖分子;特种警察通常接受过比较一般单位严格的训练,乃至半军事化训练,而配备的武器及装备亦比较一般单位先进以及重型。另外亦有隶属宪兵或国家安全机构的特种部队,这些部队的成员均为军人而非纯粹的执法人员,但执行的任务性质跟一般特种警察相近或介乎于军队及警察之间。他们也可归类为特种警察。
法国国家宪兵干预组,又称法国国家宪兵特勤队,是隶属于法国国家宪兵的一支特种部队,负责反恐及拯救人质等任务。
惩教紧急应变队前称先锋队,于2000年成立,隶属于惩教署押解及支援组,主要责任为高风险搜查及押解、防暴及拯救人质等。与区域应变队同被称为“惩教飞虎队”。
国家警察干预组隶属于法国国家警察,为其特种警察部队之一,负责在法国海外领地范围内执行反恐、拯救人质、拘捕高危险性疑犯、防暴、要员保护、押解及维持公共秩序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