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岛语言史,是指海南岛使用官方标准语及地方语言的历史,尤其讲述自1950年代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推广普通话政策下,民间、学校和传媒里各语言的兴衰、现状。海南人口以汉族为主,多数为闽民系,还有黎族、苗族、回辉人、壮族、瑶族、侗族等中国少数民族,使用超过14种汉语方言和民族语,包括勉语、临高话、村话、黎语、海南闽语、粤语儋州话、疍家话、迈话、客家话、军话、𠊎话、回辉话,不同语言者沟通有困难。
以普通话教授中文科,简称“普教中”,广义上属于中国地方语言教学范筹,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的推广普通话政策,提倡以普通话取代广东话作为中国语文科的主要教学语言,取代以广东话为主的母语教学。
以普通话教授中文科,简称“普教中”,广义上属于中国地方语言教学范筹,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的推广普通话政策,提倡以普通话取代广东话作为中国语文科的主要教学语言,取代以广东话为主的母语教学。
中国汉语方言保护主要指在中国大陆汉语变体地区,号召保护方言的民间自发语言复兴运动。目的是改变各地因推广普通话,方言母语环境急剧衰落,方言濒临灭绝的现状,并呼吁官方保护以方言为载体的戏曲曲艺和民间文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避免其永久消失。
四川话拉丁化新文字是1936年1月由重庆新文字推行社制定的用拉丁字母拼写四川话的方案,该方案基于成都话及重庆话语音,是第一个由四川人制定的四川话拉丁化方案。四川话拉丁化新文字制定于中华民国汉字拉丁化时期,是当时中国制定的适用于各地汉语的13套拉丁化新文字方案之一。在中国大陆开始大规模推广普通话以前,四川话拉丁方案是运用较为广泛的四川话注音方案。四川话拉丁化新文字一个显著特点是通常不标记声调,声调仅能依据上下文进行推断。
南宁普通话,简称“南普”,是一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区和郊县被广泛使用的普通话变体。自199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开展推广普通话运动以来,普通话依靠行政手段进入南宁市公共场所被使用。由于其语音、词汇、语法夹杂糅合了南宁三种本地语言——南宁壮语、南宁粤语和南宁平话,因此很具有地方特色。
浙江语言史回顾浙江语言的变迁。浙江曾经长期通行吴语,直至开始推广普通话。以下按教学语言、电视广播、语言保护三大类分述。
以普通话教授中文科,简称“普教中”,广义上属于中国地方语言教学范筹,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的推广普通话政策,提倡以普通话取代广东话作为中国语文科的主要教学语言,取代以广东话为主的母语教学。
以普通话教授中文科,简称“普教中”,广义上属于中国地方语言教学范筹,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的推广普通话政策,提倡以普通话取代广东话作为中国语文科的主要教学语言,取代以广东话为主的母语教学。
以普通话教授中文科,简称“普教中”,广义上属于中国地方语言教学范筹,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的推广普通话政策,提倡以普通话取代广东话作为中国语文科的主要教学语言,取代以广东话为主的母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