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导,原意即前任英国大法官昆汀·霍格,圣马里波恩的海尔什姆男爵提及的选举独裁,指政治架构中行政部门主导及控制法案流程和立法议程,以议会削弱立法权的情况。行政主导常出现在执政党同时掌握行政及立法权的情况,在总统制及半总统制国家中,掌握行政权的总统通过由执政党控制的议会同时掌握立法权。
行政主导,原意即前任英国大法官昆汀·霍格,圣马里波恩的海尔什姆男爵提及的选举独裁,指政治架构中行政部门主导及控制法案流程和立法议程,以议会削弱立法权的情况。行政主导常出现在执政党同时掌握行政及立法权的情况,在总统制及半总统制国家中,掌握行政权的总统通过由执政党控制的议会同时掌握立法权。
行政主导,原意即前任英国大法官昆汀·霍格,圣马里波恩的海尔什姆男爵提及的选举独裁,指政治架构中行政部门主导及控制法案流程和立法议程,以议会削弱立法权的情况。行政主导常出现在执政党同时掌握行政及立法权的情况,在总统制及半总统制国家中,掌握行政权的总统通过由执政党控制的议会同时掌握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