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国 编辑
朱明国,海南省五指山市黎族人。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主席、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副书记兼省委政法委书记、重庆市公安机关局长。曾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列表,2015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法办。2016年11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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