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是宋代《营造法式》中建筑构件的长度的标准。《营造法式》卷四《大木作制度一》开章明义:“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宋代官式建筑所用的木材规格,按木材横断面的大小,分为八个等级,一等最高,八等最低。《营造法式》规定,木材的广度和厚度之比一律是3:2。简单说,宋代有八等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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栱是东亚传统建筑斗拱结构中的一种木质构件,是置于坐斗口内或跳上与建筑物正面平行的上弯弓形木。日本称为肘木。现存遗物以汉代为最早,已有矩形、曲线形、折线形以及曲线和折线混合型,大概到了唐代才统一样式。宋代已有详细规定其用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