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领土 编辑
清朝作为一个统治广阔领土和众多民族的王朝,以“因时顺地、变通斟酌”的思想来设计地方行政制度。对于满洲故地,设立驻防驻防将军分管,辅以郡县制;对于汉地,明朝遗留的两京十三省被改造为十八省;对于清代蒙古,原有的千户制万户制等单位被重新组织为;对于清代新疆,主要沿用和改造了原有的伯克制,并派遣驻扎大臣带兵坐镇;对于西藏,则基本保留原有的谿卡等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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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的疆域曾有多次变化,创立之初继承清朝领土,以中国大陆为疆域的核心;但经过第二次国共内战后,大陆地区已经被中国共产党占领控制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现今De facto有效管辖范围仅涵盖台湾、澎湖群岛、福建的金门县、马祖列岛与部分南海诸岛,即“台湾地区”。另一方面,中华民国政府文书中还存有“De jure领土”,例如《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但并未明文定义其范围。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大陆地区是台湾地区以外的中华民国领土。1998年《https://zh.wikisource.org/wiki/中华民国领海及邻接区法|s:中华民国领海及邻接区法》第三条规定,中华民国领海为中华民国领海基线起至其外侧十二海里间的海域。
中华民国的疆域曾有多次变化,创立之初继承清朝领土,以中国大陆为疆域的核心;但经过第二次国共内战后,大陆地区已经被中国共产党占领控制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现今De facto有效管辖范围仅涵盖台湾、澎湖群岛、福建的金门县、马祖列岛与部分南海诸岛,即“台湾地区”。另一方面,中华民国政府文书中还存有“De jure领土”,例如《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但并未明文定义其范围。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大陆地区是台湾地区以外的中华民国领土。1998年《https://zh.wikisource.org/wiki/中华民国领海及邻接区法|s:中华民国领海及邻接区法》第三条规定,中华民国领海为中华民国领海基线起至其外侧十二海里间的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