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终审法院 编辑
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最高的上诉法院,聆讯来自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民事刑事上诉案件,对澳门司法管辖权范围内的诉讼有最终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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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澳门人身保护令案,申请人甲,姓名并未公开,答辩人为澳门检察院。2008年2月8日,甲为被澳门司法警察局扣留的胞姊乙入禀澳门终审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称该拘留为非法。但因警方已于2月7日将乙移交予珠海市公安局,法院以嗣后无用为由,宣告诉讼程序消灭。判词引用同一法院于2007年的裁判,认定未有为此订立特别法之先,将逃犯移交内地的行为不合法,“这些行为违背公正,动摇法治,影响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威望。”事件成为法学者关注澳门与内地未订立引渡法制度时引用的案例。
朱健,生于中国大陆,1974年移居澳门。年青时曾到葡萄牙修学,取得法学士学位;返澳后开始涉足澳门司法界并再取得法学硕士,1996年起担任澳门第一审法院法官,成为澳门首位中国籍法官。1999年担任澳门终审法院法官,2011年8月底在广东台山市遇上交通意外后昏迷,至同年11月22日在广州广东省人民医院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