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侦查组 编辑
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是中华民国最高检察署曾经的特设单位,该机构在形式上参照大韩民国大检察厅中央搜查部设立,职能上则旨在仿效美国特别检查官制度。特侦组是在陈水扁总统任内,于2007年4月2日成立,专责侦办中华民国总统中华民国副总统五权宪法立法委员等中央政府高层官员贪污或重大经济舞弊案。其前身为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于2000年7月1日成立的“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特侦组改制成立后,其办公室先设于台北市馆前路三井物产株式会社旧厦之内,后于2009年10月迁至中华民国国防部文化营区。2016年11月18日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删除《法院组织法》第63条之1,2017年1月1日将特侦组正式废除。废除后的新增配套措施,包括各地方检察署可经由台湾高等检察署检察总长指定,跨出辖区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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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仁,南投县竹山镇人。曾任中华民国法务部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检察官、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检察官。2009年,调任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教务组组长。2016年12月中旬,时任检察官改革协会召集人、新竹地检署检察官的陈瑞仁经“检察官审议委员会”会议通过借调出任法务部第一个智库“法务政策咨询小组”首席执行官。
国安密帐案,台湾于2011年爆发的法律案件。特别侦查组在侦查卸任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时,指控前总统李登辉与刘泰英于1998年间涉嫌挪用外交部归还给中华民国国家安全局“奉天专案”的秘密经费,用以建立台湾综合研究院,以贪污、洗钱罪嫌起诉李登辉、刘泰英。李登辉获判无罪,刘泰英判刑三年定谳。
国安密帐案,台湾于2011年爆发的法律案件。特别侦查组在侦查卸任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时,指控前总统李登辉与刘泰英于1998年间涉嫌挪用外交部归还给中华民国国家安全局“奉天专案”的秘密经费,用以建立台湾综合研究院,以贪污、洗钱罪嫌起诉李登辉、刘泰英。李登辉获判无罪,刘泰英判刑三年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