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 (中华民国) 编辑
特别行政区为中华民国曾存在之第一级中华民国行政区划,由行政院直辖,通常做为行政区预备改制前的过渡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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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卫行政区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位于山东半岛最东端,北、东、南三面濒临黄海,原为英国殖民地英租威海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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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的中华民国人口约有457,111,000人。以下是省、特别行政区、地方及直辖市总人口的排名表,资料来源为中华民国年鉴社出版的《中华民国年鉴》。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原中华民国公告疆域行政区划陆地总面积为11,418,194平方公里,是全球名义上的第2大国。以下是省、特别行政区、地方及直辖市总面积的排名表。
1947年的中华民国人口约有457,111,000人。以下是省、特别行政区、地方及直辖市总人口的排名表,资料来源为中华民国年鉴社出版的《中华民国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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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统治大陆时期共划定50个国家一级行政区,其中包括35个省、1个特别行政区、2个地方、12个中央政府直辖市。当时所称之省会包括省政府所在地、蒙藏首邑、特别行政区行政中心等。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民国原在中国大陆的国家一级行政区及省会,一小部分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