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 编辑
知府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是府级行政区的地方官。原称“知府事”,是指有其他官职者,临时兼任此府的长官。据古代正史职官志记载,唐朝时已有相近的权变做法,宋朝时正式设立州府级地方长官“知事”,明朝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以职级论,明、清专职知府一般为正四品或从四品,约相当于省辖市地级市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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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纶画像碑位于中国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东湖、临海市博物馆石刻碑林“小瀛洲”碑亭中,为明嘉靖三十九年临海县知县黄诰、耆民杨景威等为前台州府知府谭纶所立,原在台州府城墙东门外谭公祠,1964年移入今址。
回车书院是清朝一所官民共建的儒家书院,又名“圣庙”,位于湖北黄冈麻城市夫子河镇土库村方家畈。该书院始建于乾隆五十八年,由时任黄冈籍知府陶国干与麻城籍垣曲知县程琮以及黄冈、麻城两县的绅耆土商等社会贤达共同创办。乾隆六十年,该书院竣工,咸丰元年遭到毁坏而停办,后得到重修。
台北府知府为台湾清治时期于台湾北部正式设立台北府之后,所设置的府级地方官知府,品级为从四品。始设置于1877年,由当时台湾府知府向熹调署。不过另有说法认为林达泉为实际的台北府首任知府,另外第二任向熹未到任即病逝,第三任赵钧因同时担任台湾府知府实际上待在台湾府城办公,故林达泉逝世后实际上管理北台湾政务的是陈星聚。
台湾府知府又名台湾知府,在台湾清治时期与建省前为台湾清领区之地方父母官,官秩从四品。受上级台湾道管辖监督,另则制约同知、巡检、县丞。清帝国台湾知府衙门在今天台南市赤崁楼旁,台南市又称作“府城”。
延恩侯,是清朝封于明朝宗室的世袭爵位。据称其祖先源于明朝代藩,代王代王监洪承畴军于凌海市,洪承畴兵败后,朱彝畴与其侄朱文元被俘投降,归化隶属满清八旗中的镶白旗。雍正年间朱之琏任正定知府,受封为一等延恩侯,抬入上三旗的正白旗,只负责祭祀明代皇帝,不准进行其他活动,但延恩侯虽有春秋祭祀之命,却没有穿明服,行明朔,用明礼,并不享有宾礼而是用臣礼,祭祀的时候都必须“呈明前往”,只相当于一个守墓人的身份,并不属于二王三恪。
天津教案是清朝同治九年在天津所发生的一场教案。法国天主教传教士在天津开设育婴堂。1870年6月21日部分天津民众因怀疑育婴堂杀害婴儿用于制药,聚众数千到教堂示威。法国领事丰大业往见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在路上向天津知县刘杰开枪,击伤随从一名。此举激化矛盾,导致丰大业被天津民众殴毙,此外部分天津民众还焚毁法、英、美、俄、西教堂及法领事署。事件发生后,英、美、法等七国军舰集结天津、烟台一带。慈禧太后派直隶总督曾国藩到天津查办,曾国藩又奏调李鸿章协同办理,将天津知府和知县革职充军,处死祸首水火会16人,充军25人,赔款修建教堂,慈禧太后并派崇厚向法国道歉。
魏观,字杞山,明代湖北省赤壁市人。苏州知府任内,将衙门修建在张士诚宫殿的遗址上,被朱元璋指责为不忠,斩首,史称“魏观案”。
道咸宦海见闻录》为清朝道光九年己丑科二甲进士张集馨所作之自叙年谱,时间从一岁始,至六十一岁止。不过五十三岁至五十四岁这一段记录已失佚。内容主要记载从道光十五年在翰林院供职之情形,到次年之后被外放为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代理巡抚的一连串经历;并由补叙同治三年至四年被参劾去职为止。
安颐,字则久,江苏无锡人,太学出身,历任山西太原府同知、泽州府同知、太原府知府,官至山西雁平道兵备道加三级。著有《晋政辑要》。
宁郡中学堂是福建省第三所、闽东地区第一所官立旧制中学,福宁府知府李增霨于光绪二十八年将近圣书院、温麻艺塾合并而创办,现被认为是霞浦第一中学、福建省福安市第一中学和宁德三中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