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拟宪法,是在日本明治时代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公布前,由民间进行检讨而自行写成的宪法草案。现时知道存在了60个版本.最早的私拟宪法,是由青木周藏于1872年起草的“大日本政规”。随着国会开设运动进入白热化,认识到宪法的必要性。在1880年国会期成同盟中,决议了带来宪法草案。故在1881年,出现了许多宪法草案。内容多样化,当中有承认抵抗权,革命权;也有主张人民主权及议院内阁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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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洋大日本国国宪按》,别称《日本国国宪按》,是日本明治时代的私拟宪法之一,1881年由植木枝盛起草。该宪法被认为是自由民权运动左派中较民主、激进的私拟宪法,其特点包括日本天皇权力、国民主权、一院制、抵抗权、联邦制等等,议会的权限也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