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西嘉宪法 编辑
科西嘉宪法,18世纪下半叶科西嘉岛上订定了2部宪法。1755年建国的科西嘉共和国颁布了第一次科西嘉宪法。宪法由意大利语托斯卡纳语写成。托斯卡纳语也是当时科西嘉岛上菁英阶级使用的语言。
受到让-雅克·卢梭在1763年为科西嘉人所写《科西嘉岛制宪意见书》影响,帕斯夸莱·保利等人拟定该部宪法。1769年,科西嘉共和国遭到法国吞并,宪法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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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西嘉共和国,欧洲历史上一个短暂存在的国家,存续时间为1755–1769年。1755年11月,科西嘉政治家帕斯夸莱·保利宣布科西嘉独立,创立了科西嘉宪法。1769年,法国军队入侵科西嘉,科西嘉共和国并入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