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从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共召开五次会议。本届全国人大共有来自各自治区直辖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等35个单位的2,985名代表,共设民族、法律、内务司法、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环境与资源保护以及农业与农村9个专门委员会。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共有委员157人,委员长为吴邦国
1
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部门,负责对外贸易事务。1982年,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四个单位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主管中国对外贸易。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新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它的工作职能,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外贸易事务。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部门,负责对外贸易事务。1982年,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四个单位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主管中国对外贸易。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新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它的工作职能,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外贸易事务。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部门,负责对外贸易事务。1982年,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四个单位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主管中国对外贸易。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新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它的工作职能,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外贸易事务。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部门,负责对外贸易事务。1982年,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四个单位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主管中国对外贸易。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新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它的工作职能,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外贸易事务。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部门,负责对外贸易事务。1982年,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四个单位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主管中国对外贸易。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新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它的工作职能,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外贸易事务。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部门,负责对外贸易事务。1982年,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四个单位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主管中国对外贸易。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新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它的工作职能,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外贸易事务。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傅志寰,男,辽宁海城市人,中国铁路机车专家。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部长。傅志寰196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至1998年担任铁道部副部长。1998年至2003年担任铁道部部长。2002年1月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卸任部长职务,被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部门,负责对外贸易事务。1982年,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四个单位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主管中国对外贸易。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新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它的工作职能,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外贸易事务。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部门,负责对外贸易事务。1982年,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四个单位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主管中国对外贸易。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新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它的工作职能,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外贸易事务。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