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治者会议 编辑
统治者会议是由马来西亚的9位世袭统治者和4位委任州元首马来西亚宪法38条文下组成的理事会,议会的主要功能是每5年在9位世袭统治者中遴选出马来西亚最高元首和副最高元首,但只有世袭统治者拥有最高元首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的功能包括审议并颁布联邦法律;对涉及全国性的伊斯兰教问题做最终裁决权;同时议会也有责任维护马来语伊斯兰教的法定地位,以及在联邦宪法153条文下赋予土著的特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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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嘉楼苏丹是马来西亚登嘉楼州世袭的最高统治者。国家的执行机关授予他登嘉楼州君主的身份。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38条文,登嘉楼苏丹有权列席统治者会议,并被选举为马来西亚最高元首和副最高元首。
彭亨苏丹是马来西亚彭亨州世袭的最高统治者。国家的执行机关授予他彭亨州君主的身份。彭亨苏丹是彭亨州伊斯兰教的领袖。而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38条文,彭亨苏丹有权列席统治者会议,并被选举为马来西亚最高元首和副最高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