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定义,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受国际法管辖的书面协定。广义的条约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与文化等各种协定,条约的名称则有公约、协定、议定书、换文、联合国宣言和宪章等不同的称呼;狭义的条约指重大的政治性的协定,如同盟条约、边界条约等。但并不是所有国际间的协定都是条约,有部分只属于合约。在许多国家中,透过宪法或法律规定,将条约视为地位等同国内法的法律,可为该国法院进行判决时适用。
条约,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定义,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受国际法管辖的书面协定。广义的条约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与文化等各种协定,条约的名称则有公约、协定、议定书、换文、联合国宣言和宪章等不同的称呼;狭义的条约指重大的政治性的协定,如同盟条约、边界条约等。但并不是所有国际间的协定都是条约,有部分只属于合约。在许多国家中,透过宪法或法律规定,将条约视为地位等同国内法的法律,可为该国法院进行判决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