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 编辑
条约,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定义,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受国际法管辖的书面协定。广义的条约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种协定,条约的名称则有公约协定、议定书、换文、联合国宣言宪章等不同的称呼;狭义的条约指重大的政治性的协定,如同盟条约、边界条约等。但并不是所有国际间的协定都是条约,有部分只属于合约。在许多国家中,透过宪法法律规定,将条约视为地位等同国内法的法律,可为该国法院进行判决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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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克瑙协定是指印度国民大会党和全印穆斯林联盟之间签署的条约。1916年,国大党成员穆罕默德·阿里·真纳和穆斯林联盟商议,迫使大英帝国政府给予印度更多自由,确保印度人有更多管理国家的权力。对穆斯林联盟联盟而言,是政策的转折点,该协定保证了穆斯林联盟的利益,以维护英国在印度的统治。孟加拉地区的划分遭到非议以后,穆斯林联盟的立场受到质疑,此时真纳接近该政党,成为该协定的的设计者;尽管真纳为国大党成员,后来成为穆斯林联盟的领导人。
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是各国认为在其彼此交往中具有法律约束力习惯、条约规则统称。国际法不同于国家法律制度,因为它主要的适用对象为国家而非公民,是规范政府组织之间关系规则,有时也包括法人、自然人等。因为缺乏有效制裁违法国家的制度,所以国际法较无法约束各个国家、无法保障其法律体系始终顺利运作。早期西方世界并不承认国际法存在,19世纪英国法学家约翰·奥斯丁认为该法律仅其是一种实在道德,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目前各国对国际法法律地位承认、国际间所发生贸易摩擦也时常被援引国际法进行解决,因此国际法法律地位已获得多数国家承认,但国际社会并没有具备制裁违法国家实力世界政府可以解释、执行,因此常被解释为国与国之间条约国际私法概念混淆以求维系既成格局。
立法机关,又称立法机构或立法部门,是一个政权中负责审议及制定法律的机构,属于一种合议性团体,通常由所在地公民按人口比例组成。除了制定、修改与废除法律外,通常亦负责各式法案、监督政府运作等功能。如为国家层级的立法机构,还会负责执行宣战、媾和、批准条约、批准紧急状态、选举与罢黜政府高级官员、甚至立废国家元首等国家权力。而除了国家之外,部分政府间国际组织也设有立法机构,例如欧洲联盟。由于立法机构的运作,很大部分来自民意,因此亦被称为“民意机关”。
立法机关,又称立法机构或立法部门,是一个政权中负责审议及制定法律的机构,属于一种合议性团体,通常由所在地公民按人口比例组成。除了制定、修改与废除法律外,通常亦负责各式法案、监督政府运作等功能。如为国家层级的立法机构,还会负责执行宣战、媾和、批准条约、批准紧急状态、选举与罢黜政府高级官员、甚至立废国家元首等国家权力。而除了国家之外,部分政府间国际组织也设有立法机构,例如欧洲联盟。由于立法机构的运作,很大部分来自民意,因此亦被称为“民意机关”。
军备控制是指国际上限制武器开发、生产、储备、扩散和使用的一个术语,其中特别使用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军备控制通常经过外交手段进行谈判与同意后,借由国际条约和协议而要求参加者必须遵守之。但也有可能是由一个国家或者国家集团透过自身权力,向未表示同意合作的国家强制执行限制之规定。
塞杜杜岛也作色杜杜岛,纳米比亚称为卡西基利岛或卡西基里岛,是博茨瓦纳与纳米比亚两国界河乔贝河中的一座小岛,面积约为3平方公里。根据1890年《黑尔戈兰-桑给巴尔条约》划定的大英帝国和德意志帝国的势力范围,贝专纳兰与西南非以乔贝河主航道中心线为界。但是博茨瓦纳与纳米比亚两国间对中心线的具体位置存在争议,双方各自认为岛屿在中心线己方一侧,另外由于生活在纳米比亚卡普里维区的马苏比亚人一直在岛上有活动,纳米比亚方面认为适用间接统治规则,这些活动可以看成是其前任国家主权在该岛上的行使,而博茨瓦纳则认为这只是私人行为,在国际法看来与国家主权没有任何关系。1999年国际法庭判定该岛属于博茨瓦纳。
国际习惯法,更加准确的说法是习惯国际法,也称国际习惯,是包含某些习惯性原则的国际法的渊源,其构成要素包括国家的一致行为及法律确信。习惯国际法与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条约一起被国际法院、法学家、联合国及其成员国承认为国际法的三大基本渊源。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又称“A公约”,是第2200A 号条约,它承诺其缔约方致力于向非自治领土和托管领土和个人授予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包括劳动权和健康权、受教育权和适当生活水平权。是联合国通过的国际人权公约,包括序言及五个部分,共31条。它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着共同的序言及关于人民自决权的规定,是国际人权宪章体系的第二个文件。
立法机关,又称立法机构或立法部门,是一个政权中负责审议及制定法律的机构,属于一种合议性团体,通常由所在地公民按人口比例组成。除了制定、修改与废除法律外,通常亦负责各式法案、监督政府运作等功能。如为国家层级的立法机构,还会负责执行宣战、媾和、批准条约、批准紧急状态、选举与罢黜政府高级官员、甚至立废国家元首等国家权力。而除了国家之外,部分政府间国际组织也设有立法机构,例如欧洲联盟。由于立法机构的运作,很大部分来自民意,因此亦被称为“民意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