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上过失 编辑
缔约上过失为德国学者耶林于1861年所提出的一种法律概念,且现为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契约法中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其属于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制度,介于契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之间。其主要的概念是,当事人因自己之过失而导致契约不成立或无效时,对于信其契约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应该要赔偿其因为此种信赖而生的损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