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编辑
美国最高法院,一般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法院美国联邦法院,为美国美国宪法中的权力分立美国总统、国会后最为重要的一环。根据1789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最高法院对所有美国各州法院系统、州法院和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诉讼案件具有最终上诉管辖权,以及对小范围案件具有初审管辖权。在美国的法律制度中,最高法院通常是包括《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在内的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但仅在具有管辖权的案件范围内;例如最高法院并不享有判定政治问题的权力,关于政治问题的执法机关是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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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不同政见者,也称异议人士、异见分子、反对派,是指一些持有与国家或政府的政策、法律不同的意见,或质疑执政者的合法性的人士。持不同政见者这一术语在专制国家通常指他们的意见为执政的政权所不能容忍的,而在民主国家则通常指他们对政府或政府政策的不满与反对。对于后者,不被主流认同的政治异议通常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例如在德克萨斯州诉约翰逊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确认约翰逊焚烧国旗的异议行为属言论自由范畴。
德克萨斯州诉怀特案,是1869年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进行诉讼的一个重要案例。在该案中,德克萨斯州的内战后重建政府声称德克萨斯州的邦联政府在内战期间非法出售了由德克萨斯州自1850年起拥有的美国国债。
德克萨斯州诉怀特案,是1869年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进行诉讼的一个重要案例。在该案中,德克萨斯州的内战后重建政府声称德克萨斯州的邦联政府在内战期间非法出售了由德克萨斯州自1850年起拥有的美国国债。
鲍威尔诉麦科马克案,Powell v. McCormack,395 U.S. 486 ,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著名案例,针对众议院认定认定Powell曾涉及不法情事而决议禁止其就任,法院认为本案仍具“司法审查可能性”,并非政治问题。
弗拉斯特诉科恩案,Flast v. Cohen,392 U.S. 83 ,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案例,华伦法院建立了“双重纽带法则”,只有满足这项条件,纳税人才能对联邦政府的支出提起诉讼。
纽约时报诉合众国案是一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大法官6比3作出判决的案件。本案的判决使得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可以在不经过政府检查的情况下合法地出版当时是机密的一份美国政府文件,即五角大楼文件。
言论的边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史》是一本由记者安东尼·刘易斯执笔,2007年出版的非虚构类书籍,涉及主题为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思想自由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该书以引用第一修正案开头,这条修正案禁止美国国会立法限制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刘易斯通过对美国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加以回顾追溯了公民自由的发展。他对历史上重要的言论自由判决先例进行了概括,其中包括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1919年的申克诉合众国案、1927年的惠特尼诉加利福尼亚州案、1929年的美国诉施维默案、1964年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和1971年的纽约时报诉合众国案的裁决。
好色客杂志诉法威尔案,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报告 ,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个以8–0的票数一致通过的案子,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论自由,让对隐私权的蓄意造成情绪困扰的行为,不得判以罚金。
约翰·威廉·戴维斯,出生于西弗吉尼亚州克拉克斯堡,美国政治家、外交官、律师。曾担任美国众议院议员、美国民事检察总长以及美国驻英国大使。在其60年的律师生涯中,共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庭上担任辩护律师140次。
持不同政见者,也称异议人士、异见分子、反对派,是指一些持有与国家或政府的政策、法律不同的意见,或质疑执政者的合法性的人士。持不同政见者这一术语在专制国家通常指他们的意见为执政的政权所不能容忍的,而在民主国家则通常指他们对政府或政府政策的不满与反对。对于后者,不被主流认同的政治异议通常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例如在德克萨斯州诉约翰逊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确认约翰逊焚烧国旗的异议行为属言论自由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