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181号决议,即联合国巴勒斯坦托管地分割方案,于1947年11月29日在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决议提出了两个临时国家的建立,一个是犹太国,另一个是阿拉伯国。该决议也建议了区域性经济共同体的框架,并成立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独立个体,由联合国管理。
联合国大会181号决议,即联合国巴勒斯坦托管地分割方案,于1947年11月29日在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决议提出了两个临时国家的建立,一个是犹太国,另一个是阿拉伯国。该决议也建议了区域性经济共同体的框架,并成立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独立个体,由联合国管理。
联合国大会181号决议,即联合国巴勒斯坦托管地分割方案,于1947年11月29日在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决议提出了两个临时国家的建立,一个是犹太国,另一个是阿拉伯国。该决议也建议了区域性经济共同体的框架,并成立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独立个体,由联合国管理。
联合国大会181号决议,即联合国巴勒斯坦托管地分割方案,于1947年11月29日在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决议提出了两个临时国家的建立,一个是犹太国,另一个是阿拉伯国。该决议也建议了区域性经济共同体的框架,并成立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独立个体,由联合国管理。
联合国大会181号决议,即联合国巴勒斯坦托管地分割方案,于1947年11月29日在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决议提出了两个临时国家的建立,一个是犹太国,另一个是阿拉伯国。该决议也建议了区域性经济共同体的框架,并成立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独立个体,由联合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