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路撒冷独立个体 编辑
耶路撒冷独立个体,是1947年联合国巴勒斯坦分治计划中所提出设立的。因为耶路撒冷亚伯拉罕诸教都甚为重要,故计划将耶路撒冷赋予特殊地位,置于特殊国际政权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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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181号决议,即联合国巴勒斯坦托管地分割方案,于1947年11月29日在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决议提出了两个临时国家的建立,一个是犹太国,另一个是阿拉伯国。该决议也建议了区域性经济共同体的框架,并成立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独立个体,由联合国管理。
联合国大会181号决议,即联合国巴勒斯坦托管地分割方案,于1947年11月29日在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决议提出了两个临时国家的建立,一个是犹太国,另一个是阿拉伯国。该决议也建议了区域性经济共同体的框架,并成立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独立个体,由联合国管理。
联合国大会181号决议,即联合国巴勒斯坦托管地分割方案,于1947年11月29日在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决议提出了两个临时国家的建立,一个是犹太国,另一个是阿拉伯国。该决议也建议了区域性经济共同体的框架,并成立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独立个体,由联合国管理。
联合国大会181号决议,即联合国巴勒斯坦托管地分割方案,于1947年11月29日在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决议提出了两个临时国家的建立,一个是犹太国,另一个是阿拉伯国。该决议也建议了区域性经济共同体的框架,并成立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独立个体,由联合国管理。
联合国大会181号决议,即联合国巴勒斯坦托管地分割方案,于1947年11月29日在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决议提出了两个临时国家的建立,一个是犹太国,另一个是阿拉伯国。该决议也建议了区域性经济共同体的框架,并成立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独立个体,由联合国管理。